感觉质:一种表象分析
2016-03-28符彬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4期
关键词:经验
符 彬
(福建农林大学 经济学院,福州 350002)
感觉质:一种表象分析
符彬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学院,福州350002)
丹尼特采用基于第三人称的异现象学方法论,把感觉质由内在的、定性的特征解构为外在的关系属性,并进一步澄清人们日常关于感觉质的所指只是与经验共生的经验感受器。这与许多传统的看法矛盾,从而引发了感觉质的表象与实在之争。
感觉质;丹尼特;表象;实在
感觉质(qualia)即现象意识,它是指由意识对象所引起,主体产生的特殊现象属性。整个哲学传统中,对现象意识的认识全部都来自内省方法。正如笛卡尔所说的“我思故我在”中的“我思”,现象意识是纯主观体验,因而具有私密性、不可言说、唯有我自己才有优越通道,任何客观的外部观察都不能获得真实内容。这种看法认为意识经验具有任何物理手段不可消解的本质,因而被称作“意识经验的本质主义”,催生出悲观论,如内格尔(Thomas Nagel)指出:“提出主观性的问题是难以驾驭的,或者说要想解决它是毫无希望的。对此,我们不仅仅是没有解决之道。甚至对一种心理现象的物理解释应该会是什么模样根本就没有任何概念。”[1]26于是,意识经验成为横亘在当前认知科学面前一个无法跨越的鸿沟。
彻底的物理主义者站在另一个极端,他们认为意识经验的主观特征不过是旧形而上学说法的继续,是一种被错误认识的表象。比如邱奇兰德(P. M. Churchland)认为:“难题是一个被误解的问题,它是一个带有欺骗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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