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质量的早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2016-03-24杨晓丽潘月娟
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 2016年1期
杨晓丽+++潘月娟
【摘要】构建高质量的早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有助于早期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全面比较了美国印第安纳州早期教育质量评定与推进系统和中国北京市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在评价目的、评价主体、评价标准、评价程序、评价工具等方面的异同,以期为更好地构建我国早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提供参考。
【关键词】印第安纳州;北京市;早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对比研究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6)01/02-0091-05
大量研究表明,高质量的早期教育对幼儿、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都有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1〕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优劣,与托幼机构教育质量休戚相关。美国较早开展了早期教育质量评定与推进系统(Quality Rating and Improvement Systems,QRIS)的建设,至2014年已有38个州加入早期教育质量评定与推进系统,印第安纳州是推行该系统较成功的州之一。在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提高质量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要求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北京市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主要由《北京市托幼机构分级分类验收标准》和学前教育督导体系构成。本研究基于美国印第安纳州和中国北京市有关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文本,围绕早期教育质量评价的基本问题,如“为什么评”“谁来评”“评什么”“怎么评”等作对比分析,以期为我国早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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