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的药品科技法律体系完善研究
2016-03-23王锋张磊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王锋++张磊
摘 要: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有助于促进在药品科技发展带动下的我国药品产业从供给、生产端入手,通过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促进药品经济发展。在药品市场转变的新兴趋势中,借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趋势,因势利导完善促进药品科技创新法律体系,激发我国药品科技创新活力;增加自主科技药品的保护类别,加大我国药品的保护力度;提高专利风险的合法规避能力,加强仿制药的法律保护与监管将会为我国药品科技创新力量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支持。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药品科技; 法律完善; 科技法
中图分类号: F014.32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6.01.018
2014年经济工作会议的关键词是“新常态”,而在2015年12月公布的经济工作会议公报中出现的关键词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构性改革”一词在会议公报中出现了15次,频率之高,堪与去年的“新常态”相比。会议公报指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适应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是适应新常态的“必然要求”。从对人为“需求”的片面依靠转向需求与供应的协调发展将会是缓解社会各领域资源错配、产能过剩等问题的主要举措之一。[1]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市场的变动趋势,药品产业以及药品市场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药品销售市场从欧美等发达国家逐步转向新兴发展中国家,全球疾病图谱的转变、重大药品专利临界期的靠近推动药品科技创新与全球药品科技分享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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