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研究
——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为中心
2016-03-23徐静莉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6期
徐静莉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310)
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研究
——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为中心
徐静莉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310)
随着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自身的课程体系设置以及现有的教育资源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社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要求。所以,必须在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上,借鉴国外、国内知名高校的做法,改革传统的培养模式,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采取多学科综合、校企结合及双导师制的联合培养机制,才能真正培养出具有多学科综合的知识背景、专业特色明显、实践技能娴熟的研究生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满足日益快速发展的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联合培养;法律硕士;机制
我国自1990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和建设,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止2012年9月,我国已设立了39类专业硕士学位,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院校达到495所,累计招生达到85万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占整个研究生招生规模比例的24.7%。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如何提高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己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
目前,国内关于如何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认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注重培养机制的改革,即将课堂理论教学和实践培养相结合,注重专业基本理论的学习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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