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视域下交通肇事罪量刑的若干思考
2016-03-18杨晓丽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法律
杨晓丽
(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广东广州510521)
[法学研究]
比较法视域下交通肇事罪量刑的若干思考
杨晓丽
(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广东广州510521)
交通肇事罪是日常多发犯罪之一,社会危险性较大,研究本罪的量刑对于增加公众的交通安全知识,加强驾驶人社会责任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该文在诸多学者对交通肇事罪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最近发生的案例,对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以及与相关犯罪的区分进行简单的探讨,并就交通肇事罪中自首的认定问题加以重点阐明,另对现阶段在我国设立危险驾驶罪作了简要的分析,最后对交通肇事罪的立法司法走向进行了瞻望。
交通肇事罪;认定;自首;危险驾驶行为
出行对于今天大部分人来说已经很方便了,我们可以买车,可以自驾旅游,可以随着“互联网+”滴滴快车等软件赚点外快,我们可以是乘客、行人……然而在这背后却是每年“与时俱进”的交通肇事案,是责怪司机、责备行人,还是生产商或交通道路部门呢?每一例案件都有偶然和必然的成分,我们需要做的是降低偶然、否定必然,这可以通过完善整个交通肇事法律体系来促进。
2015年端午节,在南京石杨路上,一辆宝马撞碎马自达轿车,引起了全国关注。7月28日,央视《焦点访谈》也对其进行了调查报道。在此次报道中,肇事司机王某受审的视频首次曝光。针对当时的车速,王某称“说不上来为什么开那么快”。[1]
事发2015年6月20日下午1点52分。当时,车祸的监控视频被广泛流传,也曾引起网友的诸多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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