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就业形势下我国高职法学实践性教学的理性定位与诉求
2016-03-16杜承秀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杜承秀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民商法系,广西南宁530006)
当下就业形势下我国高职法学实践性教学的理性定位与诉求
杜承秀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民商法系,广西南宁530006)
[摘要]高职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目的的实现离不开对实践性教学的理性定位。高职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是教学、是理论与实践融为一体的教学、是旨在提升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实务技能的教学。高职法学实践性教学的理性定位诉求高职法学实践性教学应该遵循教学的基本规律,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应该在法学理论知识传授的同时外化理论的实践应用,在法律实务演练的基础上凝练总结指导实践规范实践的法学原理,应当以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技能为最终目的。
[关键词]法学实践性教学;定位;诉求;法律实务技能
一、问题缘起
毋庸置言当下中国的法治发展水平还不是很高,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一定是迫切的。另外,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中国社会方方面面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驾护航,也离不开法律专业人才所提供的高效优质法律服务,所以中国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应该是很大的。当下中国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一方面是迫切的另一方面是巨大的,但现实的尴尬是法学专业是中国公认的当下就业率最低的十大专业之一。[1]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法学专业培养的人才没能够很好地满足或契合法治中国建设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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