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的法律规制研究
2016-03-16任正东
怀化学院学报 2016年12期
徐 艳, 任正东, 蒋 涛
(山西大同大学政法学院,山西大同037009)
代孕的法律规制研究
徐 艳, 任正东, 蒋 涛
(山西大同大学政法学院,山西大同037009)
代孕的出现给不孕症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但同时传统伦理观念的束缚、法律规范的缺位又使他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完善代孕的法律规制,使其趋利避害、有效应用,已经迫在眉睫。通过对代孕所面临的伦理和法律问题的分析,论述其有限适度适用的合理性,并从代孕的适用主体、代孕双方的权利义务、代孕技术的适用监管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有利于实现其合法规范有序运行,真正发挥其价值所在。
代孕;完全代孕;法律规制
2015年12月2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该法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修改后的人口与计生法,明确了“全面二孩”时代的正式开启,也意味着从1983年起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归于历史,由于其涉及面广,一时间引发公众热议。与此同时,在该法修改过程中,另一条颇具争议且受到人大常委会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条款“禁止代孕”却没有被最终通过。这不禁使人们开始思索,从最初列入草案到最终删除,其经历了怎样的博弈过程,是否意味着我国对于代孕的态度,也会如其他国家的发展一般,经历从全面禁止到有限适度放开的转变。针对这一颇具争议又具有现实意义的代孕问题,本文拟从其适用现状,探讨其面临的争议困境,论证其存在的合理性,并就其未来的规范适用提供可行性建议,以求对其价值实现有所裨益。……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