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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与隐喻:论洛特曼文本细读法

2016-03-16李薇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李 薇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300)



重复与隐喻:论洛特曼文本细读法

李薇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510300)

[摘要]俄国结构主义代表洛特曼出于对文学性的审视,以相等要素以及异类要素的同一与差异建构结构内部语义比较和对立的系统,引申出以重复原则和隐喻原则为核心的文本细读法,自身蕴含极强的方法论功能,为语义分析、模式建构、文论变迁提供合理根据。

[关键词]洛特曼;俄国结构主义;重复;隐喻;文本细读法

文本是俄国结构主义代表洛特曼理论体系的中心。洛特曼出于对文学性的审视,引申出比较和对立的文本细读法,自身蕴含极强的方法论功能,为语义分析、模式建构、文论变迁提供合理根据。具体包括文本的重复原则与隐喻原则。

第一个原则相应于h1→h2的过渡,文本的全部要素都是相等的,这就是重复原则,即韵律原则。它使得在自然语言中不相等的要素变为相等。第二个原则相应于h2→h′2的过渡,即隐喻原则,它结合那些在自然语言中不能结合的要素。[1](P112)

其中h1代表语义容量,即传送特定篇幅文本中语义信息的语言容量;h2代表语言的灵活性,即由几种相等手段传送同样内容的可能性。洛特曼借鉴科尔莫戈罗夫的理论,将语言的熵量设定为上述两种成分。

两种原则对应两类联系。“艺术文本建构在两类联系的基础上:相等要素的反复对照和对比,以及不相等要素的对照和对比。”[1](P112)重复原则适用于相等要素的对照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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