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我见
2016-03-16纪雅琪铜陵学院会计学院安徽铜陵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20期
□文/纪雅琪(铜陵学院会计学院安徽·铜陵)
“营改增”之我见
□文/纪雅琪
(铜陵学院会计学院安徽·铜陵)
[提要]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是我国现阶段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必然要求。本文介绍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比较,从中可以看出增值税相较于营业税的优势所在,然后简单阐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原因、内容和特点,从而引出“营改增”对国家、企业和消费者的影响。本文思考对于企业应该如何应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一变革,以及会计核算对策。
营业税改增值税;企业;会计核算
收录日期:2016年9月14日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比较
增值税和营业税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下列几点中:
(一)征税范围。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如理论界界定的那样广泛,为避免营业税一般课征性质带来的重复课税问题,一般选定一个环节课征,如生产销售环节、批发环节或是零售环节。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销售货物(指有形动产,也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税率和计税方法。征收营业税往往采用从价计征的方法,实行比例税率。除税法特别规定对某些商品和劳务免税或是实行较高税率外,营业税一般不实施行业差别税率。而是对同一行业所有营业行为按相同的税率课税。征收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按照一定比率征收。为了发挥增值税的中性作用,原则上增值税的税率应该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实行单一税率,称为基本税率,实践中为了照顾一些特殊行业或产品也增设了第一档税率,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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