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困境和反思
——以四川省A村、B村为例
2016-03-16周亚茹朱旭旭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周亚茹,朱旭旭
(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绵阳621010)
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困境和反思
——以四川省A村、B村为例
周亚茹1,朱旭旭2
(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绵阳621010)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农村社区进行了协商治理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四川省A村和B村就是其中的例子。通过对A村、B村协商治理实践的分析,进一步探索和创新我国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实践路径,切实提高基层协商民主的实效性。
农村社区;协商治理;困境;实践路径
“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构建完善的农村社会治理模式已成为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城乡基层治理,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1]。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是我国治理能力提升的具体表现。在大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程中,加快农村体制改革、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模式,是推动农村发展活力的有效措施,也是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但是,农村人口的流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不足、顶层设计缺失等原因严重影响了协商治理实效性的提高。以四川省A村、B村社区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依据,按照党和国家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要求,加快创新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模式、提高民主协商的实效性,已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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