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权和治权视野中协商民主的中国空间——以自由民主为比较对象
2016-03-16白云锋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16年10期
白云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政权和治权视野中协商民主的中国空间——以自由民主为比较对象
白云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20世纪90年代,协商民主以超越自由民主的姿态而显于西方政治思想界。在政权与治权的视野中,相比把政权民主放在前提性地位的自由民主,协商民主更加注重权力在具体行使过程中形式上开放公民参与,实质上融入协商理性,本质上是一种治权民主。综合西方自由民主的生存困境、协商民主的新生特点以及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本土资源,重构民主建设的中国路径成为可能。自由民主不是协商民主的必经之路,协商民主先行有理论支撑、实践经验,更有制度空间。自由民主也并非与协商民主泾渭分明,两者的良性互动可实现中华民族对于自身民主命运的主动把握。
政权;治权;自由民主;协商民主
一、政权和治权
政权和治权的划分滥觞于孙中山先生的“权能分别说”。在《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六讲中,孙中山先生对政权和治权作了如下阐释:“政治之中,包含有两个力量: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这两个力量,一个是管理政府的力量,一个是政府自身的力量。”[1]
另外,哲学家牟宗三先生在其《政道与治道》一书中也采取了政权与治权的进路,展开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其认为,“政道是相应政权而言,治道是相应治权而言。中国在以前于治道,已进至最高的自觉境界,而政道则始终无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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