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镜花缘》中的女子伦理道德观

2016-03-16杨中正

关键词:男尊女卑镜花缘

杨中正

(江苏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论《镜花缘》中的女子伦理道德观

杨中正

(江苏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摘要:《镜花缘》是清代小说中反映女性问题的一部力作,作品中蕴含着贞节、“三从四德”“男尊女卑”“无才便是德”等女子伦理道德观念。作者李汝珍对贞节和“三从四德”的观念持肯定态度,对“男尊女卑”和“无才便是德”的观念持否定态度。这表明清代文人在遵循封建礼教的同时,大胆地提出了民主意识,体现了他们的进步思想。

关键词:《镜花缘》;贞节观;“三从四德”;“男尊女卑”;“无才便是德”;女子伦理道德观

从母系社会进入父权社会,妇女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两千多年来逐渐形成的以“男尊女卑”“无才便是德”“三从四德”和贞节为主要内容的女子伦理道德观,成了禁锢和压迫女性的工具。

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维模式和生活方式得以改变,批判传统女子伦理道德观的思潮也随之而起。文人以女性为题材,表达对女性的同情和赞美,清代李汝珍的《镜花缘》正是如此。胡适在《〈镜花缘〉的引论》中称《镜花缘》为“一部讨论妇女问题的小说”[1]381。《镜花缘》对许多女性问题,如女子的教育、缠足、应试、男子纳妾等加以研讨,虽在一定程度上仍保留传统的男权思想,但对传统的女子伦理道德观也是一种挑战。本文对《镜花缘》中“男尊女卑”“无才便是德”“三从四德”和贞节四个方面进行有关女子伦理道德观的论述。

一、遵循礼教统治的女子贞节观

贞节观形成于汉代。女子能以礼自守者谓之“贞”,强调女子要谨守女德:女性婚前保持“童贞”,不与异性同居;婚后保持“妇贞”,只与丈夫同居;夫死保持“从一之贞”,不再改嫁。明清时期,政府对寡妇守节采取奖励政策,大力表彰贞节烈女,大树贞节牌坊。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贞节被提高到比生命还重要的地位。李汝珍的《镜花缘》遵循传统,表现了女子的“从一而终”。

在《镜花缘》中,武则天颁布了12条“恩旨”,涉及女性的医疗、婚配、育儿、养老等社会问题。这些政策虽史无前例,却也存在着关于“节孝”的陈腐观念,同时,也代表了李汝珍的贞节观。女性贞节得以旌表,女性的付出和牺牲得到认可,此动机无可厚非,然而这样的贞节观和政策,也使女性失去了独立人格和自我意识,命运更加悲惨。

小说第五十回中,闺臣、若花、婉如听到要被大盗纳为小妾后的第一反应不是想办法逃离,而是议定采用投井还是自刎的死法,以死保贞节。她们聪慧机敏、能言善思,但终究还是成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们于危难时刻的对话,让人啼笑皆非,无可奈何。

最令人扼腕唏嘘的是那些跟随丈夫奔赴沙场殉节牺牲的才女们。她们接到丈夫的死讯后,不是“投环殉节”就是“旋即自刎”:“那跟前有子的还有三分壮胆;那无子而身上有孕的,也有一分指望;只那跟前一无所有的,到此地位,毫无想头,只等凶信一到,相从于地下,这就是她的收缘结果。”[2]429一直以来,贞节观与“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观念息息相关,早已成为一种道德束缚。在这种观念下,女子殉节似乎成了一种不需要思考和质疑的条件反射。显然,李汝珍也没能逃脱这条反射定律。

二、继承“三从四德”的女子伦理观

(一)《镜花缘》中的“三从”观

“三从”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使女性失去自主和自由,命运完全维系在男子身上,始终依靠男子而活。《镜花缘》中的才女是“三从”的女性,这表明李汝珍认同女子卑下、附属的地位,这一定程度上与他反对“男尊女卑”的观念相悖。《镜花缘》中的“恩旨”第七条对贫家女子的婚配有:“其堂内所育各女,俟年至二旬,每名酌给妆资,官为婚配。”第五条针对宫娥的婚配有:“今命查明凡入宫五年者概行释放,听其父母自行择配……令其父母领回,为之婚配;如无父母亲族,即令其主代为择配。”[2]165这些“恩旨”看似在捍卫妇女权利,实则在婚姻中她们是不能自主的。古有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子的婚嫁全凭父母、兄长或主人安排。

“酒色财气”四关中才女们的相继殉节也突出表现了“三从”观在女性身上的烙印之深,她们始终无法摆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失我状态。

(二)《镜花缘》中的“四德”观

班昭的《女诫》提出女子要有“四德”,即“妇德”“妇容”“妇言”“妇功”,对女子的言行规范做了一系列要求。

《镜花缘》开篇便提及《女诫》:“今开卷为何以班昭《女诫》作引?盖此书所载,虽闺阁琐事,儿女闲情,然如大家所谓四行者,历历有人,不惟金玉其质,亦且冰雪为心。非素日恪遵《女诫》,敬守良箴,何能至此……其贤者彰之,不肖者鄙之;女有为女,妇有为妇;常有为常,变有为变。”[2]1李汝珍认为,恪守《女诫》的女子是值得赞扬的,小说中多次出现与《女诫》相关的内容。如第十九回,多九公手执黑齿国夫子的扇子,扇面是红红、亭亭写的《女诫》,这虽是因夫子之命而写,但不难看出她们接受的教育必是以《女诫》为基准。又如第七十二回,师兰言把古训“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视作一生良规,认为侍奉尊长是每日必行之事,对长辈应和颜悦色,全心尽孝道。这些内容也是受《女诫》影响。

可见,李汝珍是非常推崇《女诫》的,而《女诫》是封建礼教的产物,严重禁锢了女性的自由。李汝珍没有意识到《女诫》对女性的毒害,似乎与他信奉的儒家学说以男权为中心的思想有关,因为《女诫》中的女性完全符合儒家的道德需求和审美要求。

三、颠覆“男尊女卑”的女子社会观

(一)女儿国中男女颠倒,反对缠足

《镜花缘》给“男尊女卑”这种传统女性观以最有力的抨击当属对女儿国的描写。在女儿国中,“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2]134。唐敖和多九公看到的男人身着男装,声为女音,身段瘦小,袅婷多姿;而家中的妇人虽珠光宝翠,小脚玲珑,却一嘴络腮胡,声如破锣。这一切在外人看来何等矫揉造作,然而“‘习惯成自然’,我们看他虽觉异样,无如他们自古如此”[2]135。实际上男尊女卑的状况原本就无来由,只是“自古如此”的“矫揉造作”,时间久了便不怪了。胡适称“这是李汝珍对于妇女问题的根本见解”[1]384。李汝珍痛恨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便让男人也做一回女人,体味女人的痛楚。

在第三十三回和第三十四回中,李汝珍对林之洋被女儿国国王强征为“妃”,并被缠足穿耳的全过程进行了详细描写。通过描写林之洋由挣扎反抗到逆来顺受的转变,批判了缠足这一行为对女性肉体与精神的摧残。那又长又臭的裹脚布像是几千年来男性对女性的压迫。李汝珍以牙还牙,由“男尊女卑”到“女尊男卑”的转换,让几千年来束缚着女性的男权主义者们也真切体会了一番。对此,胡适有较高的评价:“几千年来,中国的妇女问题,没有一人能写的这样深刻,这样忠厚,这样怒而不怨。《镜花缘》里的女儿国一段是永远不朽的文学。”[1]389李汝珍反对缠足,提出有别于传统的新的审美观念,不仅是对女性遭遇的关怀,更是要求彻底打破男权对女性的压迫。

(二)黑齿国中提倡女子教育

李汝珍认为,女子聪慧不输男子,黑齿国中“无论男妇,都是绝顶聪明,日读万言的不计其数。因此那书更不够他读了”[2]74。“不论男妇”显然把女子与男子摆在了才智的天平上,肯定女子的才智。他还认为,女子有读书受教育的权利。在黑齿国,男女在读书问题上是平等的,国内的女子不论贫富,人人读书,自幼读书。作者用很大的篇幅着力描写了红红(黎红薇)和亭亭(卢紫萱)两位才女与多九公谈文问字的情形,显然是有意突出女性的聪明才智,提升女性的地位。女性在受教育的权利上与男性应该是平等的。李汝珍的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男尊女卑”的观念,正如《负暄絮语》评价《镜花缘》:“其言女学女科,隐然有男女平权之意味。”[3]

(三)反对纳妾

在男子纳妾问题上,李汝珍也倾向男女平等。在第五十回和第五十一回中,作者借大盗夫人之口为广大女性问出心声:“假如我要讨个男妾,日日把你冷淡,你可欢喜?你们作男子的,在贫贱时原也讲些伦常之道,一经转到富贵场中,就生出许多炎凉样子。”“这真是强盗行为,已该碎尸万段!你还只想置妾,哪里有个忠恕之道!我不打你别的,我只打你只知有己,不知有人,把你打得骄傲全无,心里冒出一个忠恕来,我才甘心。”[2]213这一声声诘问,一句句声讨,说出了世间男子的凉薄,道尽了女子的辛酸。自古对待贞操问题采用的是男女不平等的两个标准:男人可以纳妾,女子却要保持贞操;男子纳了妾,女子还不能生妒,不然就是失德,犯“七出”之条。而李汝珍认为,男女在婚姻上应当平等,尽管这种平等意识在书中表露得并不彻底。

四、拨正“无才便是德”的女子价值观

(一)教育改变气质

李汝珍在《镜花缘》中热情赞美女性,高扬女性才学,肯定女子价值。百位才女各怀才艺,令男子赞叹。作者眼中,女子们“个个花能蕴藉,玉有精神,于那娉婷妩媚之中,无不带着一团书卷秀气,虽非国色天香,却是彬彬儒雅”[2]277。

“书卷秀气”四个字在文中不止一次出现。如第七回中,唐敖初见林婉如便有这样的问话:“侄女向未读书,今两年未见,为何满面书卷秀气?大约近来也学小山,不做针黹,一味读书了。”[2]22又如第十九回中唐敖谈到黑齿国人时说:“无论男妇,都是满脸书卷秀气,那种风流儒雅光景,倒像都从这黑气中透出来。”[2]73这些都充分表明李汝珍赞同女子有读书的权利,而读书也能改变人的气质。比起外貌,李汝珍更注重女性的内秀和才学。另外,他还认为,教育能改变一国之风气。这在当时无疑是一种很先进的思想。

(二)展示女子才学

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到黑齿国游历,见多识广的多九公在年幼的红红和亭亭面前妄自尊大,显露辩诘音韵和训诂的学问,开始多九公还强作镇定,随后便招架不住了,他满脸是汗,坐立不安,面对红红和亭亭的诘问只能发愣,一句话也说不上来。这充分展示了女性在才学上绝对可以和男子分庭抗礼,甚至超越男子。黑齿国人,不以贫富、美丑论贵贱,而以才学高低为标准,女子有才情和学养,才会有人上门提亲。这已从政策和社会风气上对女子才学予以肯定,不再是“女子无才便是德”,而是“女子能文才是德”了。

小说从第六十九回到第九十三回描写了众才女金榜题名后游园相互娱乐的情景,如“写春扇”“看围棋”“谈弈谱”“抚瑶琴”“猜谜语”“行酒令”等,营造了浓郁的文艺气息,展示了女子的闺阁生活。她们学习的远不止《女诫》,生活也不只是女红,她们的兴趣爱好甚至必须以高远的才识作为支撑,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三)肯定女子抱负

李汝珍笔下的才女不仅才华出众,更有远大抱负。亭亭、红红和枝兰音一起奉命协同阴若花回女儿国执掌朝政,亭亭表达了自己希望参政、渴望青史留名的抱负:“将来若花姐姐做了国王,我们同心协力,各矢忠诚,或定礼制乐,或兴利剔弊,或除暴安良,或举贤去佞,或敬慎刑名,或留心案牍,辅佐她做一国贤君,自己也落个女名臣的美号,日后史册流芳,岂非千秋佳话?”[2]287在女儿国中才女参政变为可能,虽然参政的只是极少数才女,但这仍然可以代表李汝珍的观点,他企图拨正“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肯定女子才能和她们的远大抱负。

对封建性别文化的批判和妇女问题的思考,是清代启蒙思潮的突出特点,女性的自我意识也在这种新思潮中开始觉醒,妇女的文人化成为极其普遍的现象。明末清初的女诗人王端淑选编了一部收有一千位女诗人作品的选集《名媛诗纬》,选集中多半是明清时的作品。“几乎可以说,在过去的任何时代里,妇女的所有创作都没有满清一代多,即便是女性解放了的民国,女性的自我表现也没有明末清初更加执着。”[4]这些新变使李汝珍把视线投向女性,关注并赞扬女性的才华,从李汝珍对百位才女才学上的肯定来看,“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时代已经渐行渐远。

五、结语

《镜花缘》中的女子伦理道德观既有保守之弊,又有进步意义。在“男尊女卑”和“无才便是德”的观念上,李汝珍持否定态度;而在贞节和“三从四德”的观念上,李汝珍又持肯定态度。这表现出他对传统女性观挑战的不彻底性。究其原因,主要是李汝珍生活的年代所致。清代是封建社会的晚期,封建制度和传统思想虽受到冲击,但仍然处于统治地位。李汝珍在没有任何外来文化的影响下,“他对传统中的若干落后、愚昧之处虽有诸多讥讽和抨击,但说到底却不过是把这种落后、愚昧视为脱离了传统文化正轨的反常现象,而不可能像‘五四’时代的作家那样,感到有必要对中国文化传统本身做一番反省和清算”[5]。这些思想尽管并不成熟,但具有鲜明的民主意识和进步倾向,不仅加强了人们对女性的关注,冲击了传统的女子伦理道德观,也促进了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对当时和后世转换中国传统的社会性别理念具有深刻意义。

[参 考 文 献]

[1]胡适.中国章回小说考证[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2](清)李汝珍.镜花缘[M].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5.

[3]孔另境.中国小说史料[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215.

[4]李剑国,占骁勇.《镜花缘》丛谈[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140.

[5]李汉秋,胡益民.清代小说[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9:251.

中图分类号:I207.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3318(2016)02-0073-03

作者简介:杨中正(1990- ),男,江苏徐州人,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学。

收稿日期:2015-11-26

猜你喜欢

男尊女卑镜花缘
《镜花缘》,果真一番镜花水月?
东周时期男尊女卑制度化的生物考古证据
镜花缘(13)
镜花缘(2)
关于女权主义与当代女性地位的思考
杜十娘的悲剧分析
萧红笔下的东北文化图谱
中日亲属称谓的对照研究
镜花缘
镜花缘一唐敖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