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好工会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2016-03-15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
工会信息 2016年21期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 陈志标
切实履行好工会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 陈志标
6月7日,全国总工会等国家部委召开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研究加强校车安全管理问题。
2012年4月5日国务院发布第617号令,正式颁布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近年来,国家成立了由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各地工会也参加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会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当前,有这样几件工作急需要做:
——认真做好国务院和全国总工会相关文件的学习传达。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根据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全国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工会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以及贯彻落实《条例》措施的文件,指导督促各地工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今年的部际联席会议之后,与会同志及时向有关领导传达了会议精神,研究落实贯彻实施举措。县以上各级地方总工会及其教育工会主动参与当地校车服务方案的制定,组织教职工监督《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当地校车服务方案的实施。一些地方总工会和教育工会把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研究部署。有的地方工会通过“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支持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校车安全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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