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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廉政思想的现代审视

2016-03-15孙慧明

关键词:党风建设

孙慧明

(河南工程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河南 郑州 451191)



先秦儒家廉政思想的现代审视

孙慧明

(河南工程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河南 郑州 451191)

摘要:先秦儒家学者们,尤其是以孔孟荀为代表的三大家,以博大的智慧和杰出的政治感悟,阐发了极为高明的廉政思想。他们的廉政思想包含着合理内核,主要是:君子之德风、仁民爱物、尊贤使能、宣明等。儒家廉政思想有以下基本特点:仁义礼是其廉政的基本理念;君主与官吏是其廉政的主体;德主刑辅是其廉政的手段。深入挖掘先秦儒家的廉政思想,并汲取其中的精华,对党风廉政建设将大有裨益。

关键词:先秦儒家;廉政思想;党风建设

先秦儒家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涌现出来的对治国理政有着一整套方略的学派。在那个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剧烈变动的历史时代,儒家学者们,特别是以孔孟荀为代表的三大思想家,在廉政建设方面提出了一些非常有见地的政治主张,对后世仍有着深远的影响。深入挖掘先秦儒家廉政思想,并汲取其合理的内核,对党风廉政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

一、先秦儒家廉政思想的合理内核

1.君子之德风

儒家学派的开创者孔子非常强调执政者的垂范作用,尤其是统治者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行为是非常重要的。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1]泰伯舜禹是多么伟大啊!作为天子,拥有天下,却一点也不谋私利。官吏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从“私”的角度看,与普通社会成员并无差别;从“公”的角度看,他们要为公众服务,不徇私情,做到廉洁奉公。官吏只有从公众的利益出发,才能发挥垂范作用。在《论语·为政》篇中,孔子与鲁哀公探讨了统治者如何垂范的问题。鲁哀公问孔子:怎样才会赢得百姓的拥护?孔子说:把正直的人选拔出来,放在邪恶的人之上,百姓就会拥护;把邪恶的人选拔出来,放在正直的人之上,百姓就不会拥护。因为上位者的德行对下层人士有着直接的导向作用,按照孔子的说法就是“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1]颜渊。孔子用风与草的关系来比喻官德和民风的关系,用以说明,民风之正,关键在于官风之正。君子之风正,则民风正;君子之风不正,则民风衰败。在《为政》篇中,孔子直截了当地指出:“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1]为政“正”,有正名(制度和秩序)和正人(人心和人道)两个方面的内容。正人中又有正人(庶民百姓)和正己(在上位者)两个方面。正名先正人,正人先正己,关键在于上位者自身的正。孔子为什么强调执政者应以身作则呢?原因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1]子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率先垂范。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做到“躬自厚而薄责于人”[1]卫灵公。正己的目的在于正人,关系到国家的政令能否畅通,确实是为政之大端。孔子认为,在推行礼治、德治中,统治者起着决定的作用:“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1]子路

在官德对社会风气的影响方面,孔孟是一脉相承的。孟子指出:“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2]离娄上因此,孟子特别推崇那些具有清廉品德的贤人,如伯夷,他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其对于民众的影响是“闻伯夷之风者,玩夫廉,懦夫有立志”[2]万章下。鉴于具有廉洁品行的官吏对于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正面导向作用,孟子坚决反对那些不廉之人担任国家官职,认为如果不仁的人占据重要职位,就是将他们的恶行传播于民众,即所谓“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矣”[2]尽心上。儒家集大成者荀子也非常重视官德,他说:“德不称位,能不称官……不祥莫大焉。”[3]正论为官者一定要有良好的德性,因为德不仅是立身之本,也是立国之基。官德不彰,不仅民风难淳,而且会导致整个社会风气乌烟瘴气。因此,官德、官风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2.仁民爱物

儒家廉政建设的重要目标是建立一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2]梁惠王上的大同理想社会。在这个理想社会中,人人相亲相爱,没有利益纷争,人民安居乐业。为了实现这个大同理想, 孔子在全社会提倡“仁”,其基本精神是“爱人”。不过,儒家倡导的“爱人”是有差等的爱,首先爱自己和亲人,其次推己及人。表现在治理国家上,要求统治者能做到“博施于民而能济众”[1]雍也,即能广泛地给予民众好处,做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1]尧曰,不过分盘剥人民,这就是统治者“爱人”的最高境界。

亚圣孟子生在战国中期,他亲眼看见了人民在大规模的兼并战争中的巨大作用,得出“得斯民,斯得天下”[2]离娄上的论断,把争取民心作为国家成败的根本。在国家、君主与民众的关系问题上,孟子极大地超越前人,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2]尽心下,进而提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2]尽心上的仁政思想。对人民实行仁政的重要措施就是“制民之产”,即给予人民一定的土地,使民众能“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2]梁惠王上。统治者要想取得民心,就必须考虑老百姓的实际需要和欲求,使寻常百姓能够上事父母,下养老婆孩子,平常年份能暖衣饱食,灾荒时节不至于挨饿受冻。只有老百姓生活富足了,他们才能遵守各种行为规范。在社会财富有限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这实际上是对统治者个人贪欲的一种遏制,是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战国末期,先秦儒家学派总结性的人物荀子对君与民关系的认识,比孔子和孟子都更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他说:“天之立君,以为民也。”[3]大略他还把君民关系比作舟与水的关系:“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3]王制荀子深刻地认识到,统治者要想使自己的统治根基牢固,就必须解决好民众的问题。在君与民的关系上,荀子主张君王要积极为民谋求幸福。如果君王能爱护人民,努力为民谋利益,就会赢得人民的拥戴;反之,如果视人民如草芥,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人民就会与君主离心离德。他认为,君主不能爱民、不能利民而能称霸天下的事情从未听说过,而爱民之道莫过于富民。关于富民之举,荀子主张:其一,节用裕民。荀子说:“足国之道,节用裕民。”[3]富国要求统治者在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实行两手抓,一手抓开源,一手抓节流。从整个国家看,民穷则国穷,民富则国富。所以统治者不要一味地搜刮百姓,这就像把山上的树木全部伐光,使河流的源头枯竭,再让国家富足是不可能的事情一样。因此,统治者要节约用度,使百姓富裕起来,国家长治久安才有可能。其二,发展农业生产。具体措施较多,如:增加农业生产人数,减少不劳而获者的人数;减少劳役,不侵夺农时;明确划分土地界限,防止地界纠纷;种植五谷要因地制宜;修筑沟渠,防止水旱灾害发生;给土地多施肥,精耕细作;根据土地的肥瘠不同,征收不等的税收等。其三,对工商业既要保护,又要限制。首先,要控制人数;其次,要禁止工商业者的欺诈和投机行为。

3.尊贤使能

在人才与治国的关系上,孔子认为,“其人存则政举,其人亡则政息”[4]中庸。贤人如果能够成为国家的官吏,就能够在社会上发挥风向标的作用,使国家发展呈现蒸蒸日上的局面。孔子举出这样的史实:舜因得到五位贤才为臣,才将天下治理得井井有条;英明的周文王也是有十位贤人的辅佐,天下才如此繁荣昌盛。因此,孔子特别注重选人、用人,他提出自己的主张:一是赦小过,举贤才。如管仲、子产、微子、箕子、比干都是德才卓异的人,应当委以要职;像澹台灭明、史鱼都是纯正耿直的人,也应予以重任。只有将正直的人提拔上来,使其地位居于邪恶的人之上,才能有效地遏制社会上弥漫的歪风邪气。二是选人方法上要“听其言观其行”[1]公冶长,不论是大多数人赞扬他抑或是贬抑他,都要对其进行切实的考察。简单地说,就是要重事实,不轻信言语,要看本质和主流。三是因能任职。要根据所选人员的才能委任职务,才能大的任要职,才能小的任卑职。委任职务时,还要考虑个人的专长和性格特点。四是官吏的品质应是群而不党。政事能否做好,在于做官的人是否团结。孔子强调“君子周而不比”[1]为政,各级官吏要以道义相交,而不能以私利相处,应庄重矜持、团结友善,而不能尔虞我诈、争权夺利、拉帮结派。只有这样,官僚阶层内部才能团结一致,政事才能做好,政权才能巩固,国家大治才有希望。

孟子认为,统治者是否任用贤才,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存亡。他以虞国国君不用百里奚而亡国,秦穆公因用他而成为霸主的史实,得出“不用贤则亡”[2]告子下的结论。因此,孟子的人才观是“尊贤使能,俊杰在位”[2]公孙丑上。孟子还进一步提出考察人才的具体方法:对于国君身边的人、士大夫认为是贤才的人,不一定是贤才,不可以随便任用;国人普遍认为是贤才的人,要加以考察,然后才可用。也就是说,在人才的使用上,不能光听身边亲近的人的意见,也不能只听下面官员的意见,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加以详尽地考察,才能做出公正的判断。至于观察和鉴别贤才的具体标准,孟子提出孝悌、好善、爱物、尚友、观眸等。孝悌是指孝敬父母、尊敬长者等;好善、爱物,指被选拔者具有乐于听取善言、爱惜万物的品质;尚友,指通过观察被选拔者的朋友来确定其为人;观眸,指通过观察被选拔者的眼睛来判断其是否心地光明、正直无邪。孟子对假“贤者”“乡原”(表里不一、欺世盗名的人)一类人十分反感,认为这种人志大才疏,言必称效法三代,实际上是言行不符,应加以否定。

荀子认为,选择贤人为官是国家长治久安之策,相反,不用贤乃是国家之大患。他说:“人主之患,不在乎不言用贤,而在乎诚必用贤。”[3]致士荀子大胆地提出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方法,既要提拔那些有才德的人,又要罢免那些无能之辈,即“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3]王制。荀子重视人才的主要原因是,他认为,在人与礼、法的关系上,人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礼义法度都是圣人制定的,法律在国家治理中虽然很重要,但如果没有贤人掌握法律的准绳,法律就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他得出“有治人,无治法”[3]君道的结论。也就是说,只有善于治理国家的人才,而没有自行治理国家的法律。在历史上,国家有好的法律,但治理混乱的现象是不乏先例的,而有贤人治国,国家混乱的现象却从未有过。

4.宣明

先秦时期,社会上流行的观点是“主道利周”[3]正论,是指君主对其政治意图要实行保密措施。针对这种观点,荀子持严厉的批判态度,提出“宣明”的政治主张,亦即政务要公开。其原因是“上者下之本也,上宣明则下治辩(治理)矣,上端成则下愿悫(谨慎忠厚)矣,上公正则下易直(坦诚正直)矣”[3]正论。相反,“上周密(秘而不宣)则下疑玄矣,上幽险(高深莫测)则下渐诈矣,上偏曲则下比周(结党营私)矣……故主道利明不利幽,利宣不利周……故上易知则下亲上矣,上难知则下畏上矣。下亲上则上安,下畏上则上危。故主道莫恶乎难知,莫危乎使下畏己”[3]正论。荀子雄辩地讲了一通,大意是说:君主是臣下的表率,做事秘而不宣,下面的人就会不断地猜疑其所为;君主做事高深莫测,下面的人就会逐渐学会欺瞒;君主做事不公正,下面的人就会结党营私。因此,君主对于治理国家的政事要公开而不要隐瞒。公开的好处是,君主做事易知易行,下面的人就亲近他,君主的地位就比较安稳;相反,隐瞒的坏处是,君主做事狐疑难知,下面的人就害怕他,君主的地位也就不稳固。荀子指出,“宣明”不仅有利于领导者实现其领导目标,完成其领导任务,保持其领导权威,稳定其领导地位,而且还能促使并保证领导者亲贤人远小人,从而减少过失。“荀子的政事公开思想是他的廉政思想中最宝贵、最为光彩夺目的一项内容。它在中国廉政发展史上也属首倡,对我们今天的反腐倡廉、政务公开有重要的借鉴意义。”[5]

二、先秦儒家廉政思想的基本特点

透视先秦儒家的廉政思想,我们就会从中发现这个学派在廉政理念、廉政手段及廉政主体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特点。

1.廉政的基本理念是仁义礼

先秦儒家代表孔孟荀思想虽是一脉相承,但在廉政理念方面还是存在着一些差别的。孔子重视仁,孟子强调义,荀子着重礼。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在《论语》中有109处提及。“仁”的基本思想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基本内涵是“爱人”。孔子主张爱人,但不是平等的爱,是推己及人,而后达到“泛爱众而亲仁”[1]学而。这似乎不如墨家无差等的“兼爱”说高尚,但这种“仁爱”说更符合人的本性及人们之间的伦理亲情。二是对待“仁”的态度。孔子认为,人们要想达到“仁”的境界,关键在于自己如何去做,即“为仁由己”,而无须由外力来推动。“仁”是一种自觉的、发自内心的情感,因此,“为仁”是别人无法替代的,只有行为主体端正自身的态度,才能达到“仁”的要求。三是“仁”的实现路径。如何做才称得上是“仁”的行为?孔子提出一个宏观的标准,从积极的方面说,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1]雍也。要成就自己,必先成就别人;要想自己通达、顺利,必先帮助别人通达、顺利。从消极的方面讲,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卫灵公。即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就不要强迫别人去做。四是“仁”的实践价值。孔子的仁学不是纯粹思辨性的形而上学,而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的理论体系。他更多地关注社会、关注现实、关注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为了达到“仁”的崇高境界,孔子要求志士仁人在必要的时候“有杀身以成仁”[1]卫灵公,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成就一番对社会、国家有益的事业。自此之后,“杀身成仁”就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宝贵精神,在它的激励、指引下,许多仁人志士为国家、为民族的大业而毕生奋斗,甚至献出生命。

“义”有时又称“仁义” ,既是孟子思想的核心,也是他廉政思想的基本理念。“义”字在《孟子》一书中一共出现了108次,其主要含义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应当走的正确的道路。孟子说:“义,人之正路也。”[2]离娄上官吏的“义”,也就是他所走的正道应该是:首先,谋取官职的途径是正当的,如果不正当,就好比男女为了私会钻洞爬墙一样,是遭人唾弃的卑劣行为。其次,在对待别人的馈赠方面要按礼义处理,对于那些不说明用意却要送的钱财是不能随便接受的,具有贤德的君子是不能够被金钱收买的。孟子把“义”看作人在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内化于人心的一种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它是人应当选择的正确之路。只有“尊德乐义”,才可以安详自得 。二是人先天固有的良心。孟子曰:“羞恶之心,义也。”[2]告子上这种耻己之不善和憎人之不善的心,是人心中固有的“义”的萌芽,而不是由外界灌输到人心中的。“义”作为人先天固有的良心,表现为以下几点:做臣子的要以仁义之心去忠君,做自己应该做的事;为人子女者,要以仁义之心来侍奉父母;为人幼弟者,要以仁义之心敬其兄长。三是高尚的道德行为。孟子与弟子万章讨论关于伊尹是否向汤要求做官时,说道:伊尹对于不合尧舜之道、不合义理的东西,即使以天下的财富做他的俸禄,他都不屑一顾;即使有四千匹马拴在那里,他都不看一眼。换句话说,就是“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2]尽心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使穷困潦倒,也不去取非己所有之物,做到“穷不失义”。对那些背离道义而求富贵的途径和方法,孟子认为,有修养的人是以此为耻的。一个正直的、高尚的人是具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2]滕文公下的大丈夫品格的人,是一个能够做到舍生取义的人。孟子对“义”的诠释“杜绝了商业化伦理对‘义’的空间可能造成的种种侵蚀,旨在防止个人和社会面对义而不利的事情犹豫退却和逃避应负的道德责任”[6]。

“礼”既是荀子思想的核心内容,又是其廉政的基本理念。在《荀子》一书中,“礼”字出现309次。在荀子看来,礼的作用是“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3]礼论,为了使欲望和外物得以平衡,先王才制定礼义。“从这个意义上看,礼是安排社会生活的准则,是一种系统化、外在化而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7]礼的规范作用表现为:其一,礼是规范人伦关系的准则,即“礼以定伦”[3]致士。就是对不同等级的人、不同财富的人、不同年龄阶段的人要遵循什么样的礼制,都做出相应的规定,目的是使贵者贱者、长者幼者、贫者富者都按照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来规范自己。因此,礼作为规范人伦关系的准则,是社会组织正常运行的润滑剂。其二,礼是人的本质的体现。孟子认为,人与禽兽的区别是人有义;荀子则认为,人之成为人的根源在于人懂得礼。礼对于人之所以意义重大,究其原因在于它规定着人的本质:“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3]礼就是做人的标准,所有社会成员都要以此来规范自身的言行举止。荀子认为,官吏做人的标准应是:敦厚的老实人、与百姓合群的人、注重自身道德修养的人、乐于与民分享成果的人、远离违法乱纪的人、懂得对与错的人、羞于自己先富起来的人。荀子批判了当时那些背离礼制规范的官吏是行事鄙陋之人、为非作歹之人、纵情声色之人、贪污受贿之人、知法犯法之人、不讲礼仪而惟好权势之人。其三,礼是国家制度,即“法之大分,类之纲纪”[3]劝学。其意是礼是各种各样法律条文制定的依据或准则。荀子礼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礼法连用。在他看来,礼与法有着共同的属性,即强制性。礼既是治理国家的根本规则,调整社会关系的等级制度,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这样的“礼”实质上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制度。所以,在廉政治理方面,除了要对为官者进行道德教化,还需要对其进行制度约束,用制度来规范为官者的廉洁从政行为。

2.廉政的主体是君主与官吏

春秋时期,齐国丞相晏婴就曾指出,“廉者,政之本也”[8]内篇杂下第六。他将廉与政联系在一起,第一次提出廉政命题。他认为,统治者的行为要像水一样,水性清澈柔和,可以驾驭万物,所以其行若水,廉政而长久。为官者的清廉、正直是国家廉政建设的基础和保证,也是社会廉洁风气的基础。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国家政治的腐败、社会贪婪风气的形成,都与最高统治者及各级官吏的所作所为分不开。孔子认为,统治者应当以身作则。如果你自己做不到这一点,就别想让老百姓做到,即使是颁布严厉的法令也无济于事。当季康子苦于盗贼太多而向孔子求教时,孔子说:如果你自己清正廉洁,不贪求财货,那么即使你奖励偷盗行为,人们也未必会干。这是对季氏的讽刺和挖苦。要求为官之人要用正道而不是歪门邪道求富贵,即“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1]里仁,“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1]。他还认为,在政治昏暗的乱世,正直的君子是不会因为追求富贵与当权者同流合污的,他会安贫乐道以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君子在饮食和居住方面不要过分讲究,在工作方面应当勤劳敏捷、谨慎小心,而且要经常省查自身,要“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1]里仁,以便随时匡正自己的行为。

在孟子看来,当政者应该是“乐以天下,忧以天下”[2]梁惠王下,“廉”应该成为为官者对自己的基本要求,为官者不应取身外之物或不义之财,否则,就伤害了廉的本性。统治者如何才能做到廉?孟子认为,关键在于清心寡欲。孟子强烈谴责梁惠王暴敛贪利的丑行:自家厨房里有肥肉,马厩里养肥马,可是民众却忍饥挨饿,路有饿殍。这样的人当政,就好像领一群野兽吃人一样。对待那些残暴之君,孟子认为,完全可以不顾什么礼制名分就把他们杀掉。如桀、纣,他们残害了仁义,只能被称为一个匹夫。因此,除掉这种君主,在孟子看来就是:“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2]梁惠王下对那些贪官污吏,孟子认为,“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2]梁惠王下。

荀子认为,君主是治理国家的根本、主导,而官吏是君主政令的执行者,他们都是廉政建设的主体。最高统治者君主对官吏的影响甚大,荀子在《君道》篇中打了两个比方:第一个是水源与支流的比喻。君主是整个国家廉政之源,臣下是支流,只要源头清澈,支流就不会浑浊。第二个是盘、盂与水的比喻。君主好比是盛水的盘和盂,臣好像水,盘和盂的形状决定了水的形状,盘圆则水圆,盂方则水方。这两个比喻一方面形象地说明了君主对臣子的影响巨大,另一方面强调了君主加强自身修养的极端重要性。荀子认为,人性恶,要使官吏廉洁,除了最高统治者的榜样作用外,还必须通过教化对他们进行人性改造。他把人心比作盆水,当盆放正时,浊污沉淀在下,上面的水就可以清澈见人;如果摇晃不止,那么盆底的污浊晃动,整盆水就变得浑浊不堪。同理,人只要接受良好的教化,就会像“正错而勿动”的盆水一样,能够明辨事理,懂得是非。

3.廉政的手段是德主刑辅

在儒家看来,道德教化是官吏廉政的思想基础,而廉政的手段应以德治为主而辅之以刑罚。其原因是,“一方面,儒家政治思想逻辑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治国的前提与基础。为官者必须注重自我修身,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素养。另一方面,透过儒家关于人性善恶的争论表象,我们看到儒家各派在人性问题上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认为人性是可以通过教化而改变的”[9]。正是基于这两重考虑,儒家强调通过教化来提升官吏在从政方面的廉洁能力。儒家虽然重视道德教育在廉政建设中所发挥的主导作用,但也不否定刑罚的必要性。如孔子主张“宽以济猛,猛以济宽”[10]昭公二十年。当民众对国家法令没有敬畏之心,并有违反法令的犯罪行为时,就要用刑罚制裁犯罪行为。孔子虽主张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但反对苛政,反对滥用刑杀,并认为只有刑罚适当,民众才会畏服,如果刑罚不当,民众就会手足无措。孔子关于德主刑辅的思想对后世影响非常深远。孟子主张“义以为上”,同时,他也清醒地认识到治国只有一手德治还不够,还要发挥另一手法治的作用。因此,他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2]离娄上意思是只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好国家的政务,只有法令也不能把国家治理得有条不紊,因为法本身不能自行发生效力。两者都有自己的不足之处,统治者只有把善政与法令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治国理政。关于德与法的关系,在荀子看来,礼是国家政治的根本,是总纲领,要改造人的性恶,必须采用礼义教化的方法,只有在教化无效时,才能使用刑罚去惩治。他既反对“不教而诛”,也不赞成“教而不诛”。他认为:没有教育,只有刑罚,会导致刑罚多而邪恶不穷;相反,只有教育而缺乏刑罚,就会使奸邪之人得不到惩治,社会得不到治理。荀子先教后罚的思想继承了孔子反对的“不教而杀”的思想,并进一步指出“教而不诛”的社会危害性。先教后罚的思想为后世儒家所继承和发扬,形成了“礼者禁于将然之前,法者禁于已然之后”[11]礼察。荀子在强调德治、把礼作为治国的最高准则的同时,也突出了法的重要性,甚至有时把礼与刑都看作治理国家的基本准则。在礼与刑的具体运用上,荀子指出,处理政务的要领是:对于怀着善意而来的人,用礼义对待他;对于怀着恶意而来的人,用刑法对待他。基于此,荀子主张加强对官吏的监督,对那些违法乱纪的官吏加以惩处,做到“正法以治官”[3]富国,从而使官吏因畏惧惩罚而守法。

三、儒家廉政思想的现代审视

先秦儒家廉政思想虽是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但我们可以遵循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原则,对其进行批判与继承。通过深入的剖析,笔者发现先秦儒家廉政思想的合理成分及理论特质对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

1.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孔子对“政”的诠释是:“政者,正也。”[1]颜渊为政者只有自身“正”,国家政治才能清明。官吏的廉洁自律在治国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正如汉代史家班固所说“吏不廉平,则治道衰”[12]宣帝纪。党的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人民赋予的权力,掌握着国家的重要资源,因而成为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对象,其一举一动都起着导向作用。领导干部职务越高、权力越大,其不良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就越大。因此,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就必须率先垂范。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说:“打铁还需自身硬。”[13]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身必须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用好权力上垂范。牢固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是领导干部的本分和天职。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不仅是共产党的执政理念,而且是共产党生命的根基,也是领导干部掌权及用权的本质要求。习近平告诫全党同志:领导干部无论官当多大、权有多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14]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内心深处破除既要当官又要发财的观念,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也才能在廉政建设中起到表率作用。二是在廉洁自律上垂范。领导干部要时时刻刻做到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生活上,消除非分欲念,不贪图享受、不腐化堕落;在工作上,勤勤恳恳、忠于职守;在处理社会关系上,不为自己的亲属、朋友搞特殊化,树立起清正廉洁的公众形象。三是在执行制度上垂范。各级领导干部既是制度的制定者,也是制度的落实者。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坚决防止制度执行过程中对人不对己的现象发生。坚持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做严格执行制度的带头人,使制度发挥应有的效用与威力。

2.全面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先秦儒家把最高统治者君主和各级官吏看作廉政建设的主体是有其深刻道理的:一是君主和各级官吏的社会地位决定了他们的言行举止能够成为社会的风向标;二是他们手中握有国家的权力和社会资源,有滋生腐败的可能。在廉政建设中抓住了官吏这个主体,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如果能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等于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为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组织保障。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要做到:第一,强调在其位,谋其政。牢固树立起抓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人,尤其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坚决抛弃那种得过且过的坏作风,对于只当和尚而不撞钟,甚至不撞好钟的行为,要依照党纪和国法来追究其责任。第二,用实际行动抓好廉政建设。首先是用好人,要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正能量,带动官风向好的方向转变。[15]其次是实行简政放权,从源头上有效地遏制腐败。再次是对待腐败持零容忍的态度。无论是大官大贪的行为还是小官小贪的行为,只要被发现或被群众检举,都要依法查处,坚持“老虎” “苍蝇”一起打,不使腐败分子心存侥幸,使他们在国法面前心存敬畏。第三,落实是解决主体责任问题的关键。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也只是一纸空文,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了弄清楚主体责任是否得到落实,就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对于那些认真落实问题的责任人给予精神或物质方面的奖励,对于那些敷衍了事的责任人要给予行政或法律的处分。

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荀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宣明”的政治主张,强调权力运行要公开化。我国关于反腐败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多,而腐败现象却屡屡发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国的监督机制不完善。为了从根源上遏制腐败的滋生,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16]一定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权力受到制度的约束,制定出“不能腐、不易腐”的顶层设计方案,使腐败成为广大党员和干部自觉抵制的丑恶现象。此外,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让民众对政务有知情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透明是有效的反腐药,让政府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杜绝暗箱操作。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放在阳光下,防止好的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17]。这是对政府工作最有效的和最好的监督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参 考 文 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6.

[2]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8.

[3]张觉.荀子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4]王文锦.大学中庸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3.

[5]王同君,侯文友.中国历代廉政思想[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55.

[6]张松智.孟子的惟义主义[N].光明日报,2008-11-18(02).

[7]任松峰.儒家廉政思想的现代审视[N].人民日报,2014-11-14(03).

[8]赵蔚芝.晏子春秋注解[M].济南:齐鲁书社,2009.

[9]冯立鳌.荀子的“礼”与规范文化[N].光明日报,2014-07-12(02).

[10]王珑燕.左传译注[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3 .

[11]方向东.大戴礼记汇校集解(上)[M].北京:中华书局,2008.

[12](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2.

[13]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159.

[14]习近平: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三观”[EB/OL].[2015-10-20].http://news.qq.com/a/20100906/000799.htm.

[15]汪辉勇,陈淑芳. 论“厚德”[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5(2):148-153.

[1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M].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135.

[17]张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N].内蒙古日报,2014-08-04(01).

Review on Incorrupt Ideas of Confusion Scholars in Pre-Qin Period

SUN Huiming

(DepartmentofIdeologicalandPoliticalTheoryEducation,HenanUniversityofEngineering,Zhengzhou451191,China)

Abstract:The pre-Qin Confucian scholars, especially the three great figures, Confucius, Mencius and Xunzi, with great wisdom and outstanding political sentiment, elucidated the incorrupt ideas, that is, about how to build a honest and clean government. The cores of their ideas are having the virtue of gentlemen, loving the people and cherishing the goods; respecting and trusting the virtuous and the talented; being visionary etc.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corrupt ideas of Confucianism are as follows: benevolence, righteousness and courtesy are the concept of a clean and honest government, the monarch and officials are the subject of building a clean and honest government, and combination of virtue and law and morality given priority over penalty are the means of building an incorrupt government. Digging and drawing the essence of the pre-Qin Confucian thought on incorrupt politics will be of great advantag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a clean and honest party currently.

Key words:pre-Qin Confusion scholars; incorrupt idea; construction of a clean and honest party

中图分类号:B22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3318(2016)01-0017-07

作者简介:孙慧明(1964- ),女,河南郸城人,河南工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哲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12KBS079)

收稿日期: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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