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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取向研究*

2016-03-15孙浩进

区域经济评论 2016年1期
关键词:区域协调发展产业转移产业集群

孙浩进 王 博



“十三五”时期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取向研究*

孙浩进王博

摘要:随着近年来的区域产业梯度转移,我国中西部地区各省市开始逐步取代传统的东部地区各省市,成为“新常态”下培育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中西部地区拥有土地、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加之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潜力很大,近几年东西部之间的发展差距、福利差距已经呈现逐渐缩小的态势。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进程中,在其内在的增收机制作用下,即中西部承接产业转入引致需求增长、居民就业增加,中西部承接产业转入促进财政增长、居民社保增收,中西部劳动力供给下降导致用工成本增加、职工工资增长,在总体上促进了中西部地区居民就业的较大增加、收入的较快提高,产生了明显的区域收入效应。在“十三五”时期,应进一步促进所需的产业尤其是产业集群,由东部向中西部顺利转移,而后促进区域收入效应的影响因子发挥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在政策层面上发挥合理、有序的引导作用,并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同时坚决避免将损害区域环境福利的产业引入本地区。

关键词:产业转移;产业集群;区域协调发展

一、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现状

1.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总体趋势

改革开放后,我国实施了非均衡的区域经济战略,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率先崛起,成为全国性的增长极,进而我国又制定实施了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等区域经济战略,近年来,跨国性的“一路一带”发展战略,以及京津冀协调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发展战略的实施,使我国区域经济布局形成了层次较合理、梯级发展的空间结构。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深入,我国东部地区经济保持了较快且趋稳的增速,但要素空间集聚、价格上升导致产业发展所需的土地、劳动力等成本上涨,且其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的瓶颈制约愈发严重。在这一时期,中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迁入,已成为我国推进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路径。

2011—2014年,在国家战略的引领下,我国产业转移经历了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在这一时期,国家陆续批复了三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①和皖江城市带、广西桂东、重庆沿江三个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优势迅速增强,大规模国内资金加速跟进。浙江、广东等地的大量中小型企业为了寻求更适合的低成本环境,也向中西部地区加速转移。这一期间,中西部地区各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实际利用资金年均增速达20%以上。1997—2013年,我国中西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2.5%,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6个百分点,其占全国的比重由1997年的34.7%提高到2012年的47.6%,提高了13个百分点。产业转移有效地促进了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转移不但解决了中西部地区发展中的资本要素短缺问题,而且还产生较大的用工需求、促进了财政增收和民生支出,在促进中西部地区居民增收、提高就业、推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GDP的比重由2003年的35.6%提高到2013年的40%,提高4.4个百分点。2002—2013年,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带动下,中西部地区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33.1%提高到44.1%,10年提高11.0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1个百分点。产业转移也促进了劳动力的集聚,2006—2013年,中西部地区城镇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由36.9%提高到46.0%,6年期间提高了9.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可以明显看出,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初步形成规模,中西部地区正通过承接产业迁入,不断缩小与东部之间的发展差距和收入差距。

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迁入的具体行业主要包括: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具体而言,比如服装制鞋、五金制品、玩具等产业部门,陶瓷、水泥等建材工业和有色金属工业,以及IT、家电等信息产业。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迁入的具体方式主要包括:(1)东部地区企业在中西部地区直接投资,建立工厂和生产环节;(2)东部地区的企业总部接订单,在中西部地区进行加工,然后再进行贸易;(3)东部地区跨国企业接受中西部生产企业进入其全球销售网络;(4)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政府部门协调合作,进行重点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

2.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特征与效果

近年来,东部地区的产业向中西部地区逐渐迁移,主要特征为:(1)产业空间转移的规模不断扩大。中西部地区承接大项目数量增长较快。对于东部地区而言,随着沿海地区的经济增长已步入“新常态”,主导产业逐渐面临升级的压力,向外迁出的产业规模也逐渐扩大。(2)产业空间转移的层次逐渐提升。中西部地区承接的迁入产业从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部门为主,逐步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部门转化,对生态环境有负面影响的企业转入得到有效控制。(3)产业空间转移的来源地较集中。中西部地区承接的迁入产业,主要还是来自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这两大国内重要区域经济增长极。(4)产业空间转移呈现出明显的集群迁移的趋势。中西部地区承接的部分迁入产业,由最初的少数企业零散迁移,转为以“集群式转移”方式迁入中西部地区,比如东部地区的纺织服装产业部门等。(5)产业空间转移呈现出明显的梯度迁移的趋势。中西部地区承接的迁入产业,最先是迁入到与东部省市毗邻、基础设施等条件较好的中部省区,这些省区在吸引产业迁入上有一定的比较优势。随着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招商环境的改善,转移产业然后再向本身市场广阔的西部地区逐渐迁移。

总体上看,近10年来,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迁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承接产业转移规模持续扩大。2005—2014年,中西部地区接收的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投资增长达数倍不等。其中,2010年,安徽、四川、广西承接的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投资分别高达6864亿元、5336亿元、3491亿元,分别是其2005年的8.6倍、7.5倍、8.4倍;而在2014年,河南、湖南、重庆、陕西、宁夏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规模均比2010年翻了一番以上,云南、青海更是均比2010年增加了3倍以上。2014年,在承接产业转移、引进东部投资方面,广西为9.9%,陕西为18.85%,安徽为16.9%,河南为16.3%,湖南为14.5%,青海为27%,云南更是高达34.9%,这表明当前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投资进入高速增长阶段(见表1)。

(2)承接产业转移区域趋于集聚。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迁入是企业重新集聚的过程,形成了一批重要的先导区域和示范园区。从产业集中度来看,中西部省份承接东部省份产业投资的标准差由2005年的264提高到2010年的2032,再提高到2013年的3317。在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迁移规模较大的区域主要集中于安徽、四川、广西、河南、重庆、陕西等地区,集聚的增长极效应逐渐显现。

(3)承接产业转移来源相对集中。从承接产业转移的角度审视,产业来源地主要是东部地区的京津、长三角、珠三角、闽三角地区,这些地区在要素成本尤其是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资源成本不断提高的作用下,部分主导产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向中西部转移,是中西部地区最为重要的投资来源地。从表2可以看出,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主要典型省份,如安徽、重庆、陕西等,其主要产业来源地均为浙江、江苏、广东、上海、北京等地区。

表1 中西部地区典型省份境内省外到位资金发展状况 (单位:亿元)

表2 2014年产业转移典型省(市)省外资金来源地

总体上看,随着近年来的区域产业梯度转移,我国中西部地区各省市开始逐步成为“新常态”下培育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中西部地区利用既有的土地、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加之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潜力很大,近几年东西部之间的发展差距、福利差距已经呈现逐渐缩小的态势。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带来的区域收入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居民收入拉大的趋势,对我国各区域之间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我国中西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存在的问题

1.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环境尚待进一步优化

我国中西部地区的交通、物流成本及企业税负较重,产业配套能力相对较弱,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产业转移规模偏小且分散转移,转入产业的发展能力比较有限。究其原因,一方面,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在硬件设施、政策扶持方面尚有较大差距,致使承接产业转移能力较弱,投资效率低下,金融发展滞后,严重阻碍迁入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空间经济格局的环境吸引力不强,区域迁入产业的流向相对分散,产业支持体系滞后,交通运输服务、市场服务、法律法规服务等支持体系较难适应迁入产业;阻碍了产业迁入的带动效应。

2.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秩序有待规范

我国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较为共性地存在着“重引轻选、重量轻质、无序竞争、营商环境不尽如人意”等问题,空间经济的秩序问题较为突出。中西部地区为了争夺转移产业会盲目地推出许多优惠政策,较少从自身产业结构、基础配套设施、生态承载力等情况出发来考量迁入产业是否适合本地区的发展。中西部地区承接资源耗费、能源耗费过大的产业,阻碍产业结构转型的优化发展;在选择承接产业时,许多企业从短期效益出发,受地方招商政策吸引,不能从长期利益和产业结构角度出发;在增加质量和数量的关系中,片面地强调增加数量,轻视对质量的要求。此外,盲目承接转移产业也不利于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升级,导致产业结构失衡。中西部地区企业科技水平较为落后,自我创新能力较弱,无法有效吸收和融合迁入产业的新技术获得更高效发展,这也造成了中西部地区企业发展空间受到挤压。

3.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民生福利效应还不强

我国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迁入产业与本地产业契合程度低,无法形成整合力,民生福利潜力挖掘不充分。在就业方面,中西部地区根据自身的能源和劳动力的优势,承接了利于发展的资源开发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但尚未形成体系性和有序性的就业模式,迁入产业没有在就业方面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在劳动力素质方面,过分依赖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等低附加值产业的增值能力,导致忽视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劳动力素质,限制了劳动力在更高报酬水平上就业,同时还忽视对于有先进管理经验的优秀企业家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难以发挥劳动力充分就业产生的潜在民生福利效应。

4.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环境负效应逐渐显现

随着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不断深入,东部产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在随之加深。一些地方政府较为盲目地争夺迁入产业,甚至出台优惠政策降低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来吸引迁入产业,这往往会引进重化工和重污染的产业,为环境污染隐藏后患。中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本身就比较弱,不当的开发和使用会使环境污染的速度加快,对于已脆弱的生态环境更是雪上加霜,对中西部地区的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也制约着承接迁入产业的发展。地方政府部门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承接迁入产业发展,不仅不能使迁入产业得到持续发展,更会造成巨大的环境负效应。

三、“十三五”时期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政策取向

基于以上问题分析,我国中西部地区政府部门应该秉持“积极承接,以集群迁入促进收入增长”的政策取向。首要的前提是促进所需的产业尤其是产业集群,由东部向中西部顺利转移,而后促进区域收入效应的影响因子发挥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在政策层面上发挥合理、有序的引导作用,并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同时坚决避免将损害区域环境福利的产业引入本地区,促进我国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

1.取向之一:“积极承接”

产业发生转移是调节区域收入差距的前提条件和提升基础。这意味着只有产业转移得以顺利进行,尤其是产业集群式迁移而不是个别或少数企业的零散迁移,才可能产生良性的区域收入正效应;而若产业转移较为艰难,则很难产生较好的区域福利改进效果。中国经济的发展模式尚未摆脱政府主导下的投资驱动型模式。区域内产业经济活动仍主要受政府行为的影响。政府虽是经济主体之一,但由于其掌握公共权力的特征而实际地位高于其他经济主体。地方政府对于承接产业转移的态度直接决定了其政策支持力度,进而直接决定了产业转移的规模与效率。因此,中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承接东部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转入,才能使本区域内的各经济主体可能最大限度地得到区域收入水平的提升。

2.取向之二:“有序引导”

中西部地区空间辽阔,广阔的市场、低廉的成本给东部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引致了东部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动机,若不加以有序引导,将引发无序、盲目的产业转移,其所带来的区域收入效应也将大打折扣。比如,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重复上项目以及非理性竞争等现象,均在较大程度上损害经济效果和收入福利效应的实现。因此,在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政府应该规范产业转移的方向和运行,以集群式迁入为重点、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使之成为一个梯次合理的动态过程,遵循一个符合产业转移与区域收入水平提升的规律来进行,尽可能地避免盲目性。

3.取向之三:“立足民生”

这对于区域收入效应而言是最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重中之重,也是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的重点。长期以来,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居民存在着较大的收入差距,中西部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整体上低于东部地区。人均收入是民生问题最为核心的指标,这充分体现了中西部地区在民生方面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因此,如何通过促进产业有序转移,熨平这种地区收入差距,改善中西部地区的民生状况,是本研究中这种理念最为重要的逻辑和内容。若要提升区域收入水平、调节区际收入差距,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必须要以“立足民生”为基点,努力促进东部劳动力密集型产业集群式迁入,以此提高本地劳动者的就业水平和收入水平,促进东、中、西部各区域之间收入差距缩小,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4.取向之四:“趋利避害”

在国际产业转移过程中,发达国家将部分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但也造成了严重的资源生态环境问题,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环境福利。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这导致了在政府、企业、居民收入福利水平增长的同时环境福利水平的恶化。因此,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时,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径,应遵循“趋利避害”的理念,在积极有序承接产业集群式迁入的同时,坚决禁止高污染型产业的转入,保证经济福利和环境福利的双增长,实现区域福利水平的全面提升。

注释

①2007年4月,商务部认定南昌、赣州、郴州、武汉、新乡、焦作、合肥、芜湖、太原等9座中部城市为“第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2008年4月,商务部认定重庆等22个地区为“第二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2010年11月,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认定锦州市等13个地区为“第三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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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陈耀,汪彬,陈梓.“一带一路”战略实现机制[J].中国国情国力,2015,(3).

(责任编辑:柳阳)

【区域合作与创新】

Research on Policy Orientation in Period of“Thirteen Five Years Plan”in China’s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to Undertake the Eastern Industrial Transfer

Sun Haojin Wang Bo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developing of industrial gradient transfer,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al provinces and cities in China began to replace the eastern regional provinces and cities, as the new power of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 Using the advantages of both land and labor costs, coupled with policy support,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increase the eastern industrial transfer, narrowing the develop & welfare gap between the East and West. In the processing of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undertaking the eastern industrial transfer, coupled with its intrinsic mechanism──the central and western industries undertaking industrial transfer, increasing of residents employment, labor supply & labor costs, promoting the employment in the Midwest, that increases the incomes, resulting in a significant regional income effect. In the processing of ChinaƳs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undertaking the eastern industrial transfer, there are still some constraints. Therefore, in the period of the thirteen“five years plans”of China, we should be to promote the industry, especially the industry cluster, transferring from the eastern to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and develop the role regional income effect factors. In the processing of it, the government should play a reasonable and orderly guiding role, and create a favorable conditions and good environment, avoiding the damage of which the regional environmental welfare industry transferred into the region.

Key Words:Industrial Gradient Transfer; Industrial Cluster; Region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作者简介:孙浩进,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理论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哈尔滨150018)。王博,女,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硕士生(哈尔滨15001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产业转移对区域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13BJL084)。

中图分类号:F4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766(2016)01—0030—05

收稿日期: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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