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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研院所离岗创业管理机制探讨

2016-03-14梁勇朱丽莹田鑫

广东科技 2016年8期
关键词:科研院所管理机制广东

梁勇,朱丽莹,田鑫

(广东省生物工程研究所,广东广州 510316)



广东省科研院所离岗创业管理机制探讨

梁勇,朱丽莹,田鑫

(广东省生物工程研究所,广东广州510316)

摘要: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推动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带动就业等具有重大意义,如把握不好,会带来一定负面影响。在分析国家、广东省离岗创业政策精神和科研院所实际情况、上世纪80年代“停薪留职”政策等基础上,提出科研院所离岗创业管理机制的构建思路。

关键词:广东;科研院所;离岗创业;管理机制

0 前言

创新是推动国家和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国家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推出了若干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政策,鼓励高校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是其中一个亮点。新形势下,探索离岗创业管理机制成为一个新课题。本文主要结合广东省科研院所的实际,对其离岗创业科技人员管理机制的构建进行探讨。

1 科研院所离岗创业状况及分析

1.1离岗创业政策

2015年以来,为落实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驱动发展战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国家、各省出台了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如2015年3月,《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1]”2015年7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2]”

回顾1983年6月,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3],部分富余人员、有一技之长或年富力强的科技人员“停薪留职”踏上创业之路,成就了潘石屹、王健林等一大批企业家[4]。“停薪留职”也遗留了一些问题,如对科技队伍的稳定和科研的正常运作带来不良影响,个别“停薪留职”人员的人事关系仍挂在单位等。1990年9月人事部出台《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5],“停薪留职”政策在科研院所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

1.2科研院所离岗创业状况

经调研广东省部分科研院所,笔者认为国家出台的离岗创业政策是实践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体制内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有很好的保障作用,为单位制定离岗创业管理机制提供了很好的政策依据。他们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精神,制定好相应的配套政策,保障好离岗创业人员权益,鼓励符合条件科技人员离岗创业,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经调研的部分科技人员,有科研项目和成果的中青年群体,特别是80后,离岗创业的愿望较为迫切,想借大好政策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也有部分年富力强、思维较活跃的科技人员想博弈一下,认为不行还可以回单位重新工作,没有后顾之忧。大部分科技人员缺乏离岗创业的激情,认为拿事业单位“铁饭碗”,工资福利待遇也不错,而且创业门槛高、风险大等,他们更愿意安逸于现状。

2 离岗创业管理机制的构思

2.1严格把关,做好离岗创业人员的审批

离岗创业政策规定,经所在单位批准,科技人员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因此,所在单位应当把握好离岗创业人员的性质、创业方向、带走的科研项目和成果等,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如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予批准。对于承担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涉密岗位等的科技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双肩挑”人员,应当辞去行政职务,可保留档案工资待遇。

为规避个别人员钻政策空子“吃空饷”、“占编制”等现象,所在单位应当将离岗创业人员公开,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以接收群众监督、上级检查。

2.2落实基本待遇,保障创业人员权益

国家离岗创业政策提出“保留基本待遇”,但对“基本待遇”没有说透。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中也没有谈到“基本待遇”,但对病事假、考核等有具体待遇规定。如果待遇没有一定吸引力,没有相应的政策保障,科技人员可能就不敢选择离岗创业。如果待遇太好,可能会有不少人选择离岗创业,趁机钻空子吃空饷、吃在职人员劳动成果等,对所在单位、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政策精神,参照广东高校、上海、河北等地的做法,笔者认为创业人员的待遇、权益可按以下办法执行:

(1)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关系到“五险一金”等的缴费,进而关系到退休待遇、连续工龄等切身利益,为此,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人员标准确定。由于离岗创业人员未能为所在单位创造价值,发放工资所需费用由创业人员返纳。

(2)保险待遇。“五险一金”、职业年金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由创业人员返纳。缴费基数原则上参照同等条件人员标准,如创业人员未能正常返纳工资费用的,视工资费用返纳情况另行依据政策确定。缴费的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承担部分可视上级事业经费拨付情况来确定单位或者个人承担,以及具体承担额。

(3)其他。保留事业编制身份,保留人事档案、党团、工会等关系,与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同等医疗待遇、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工龄计算、年度考核等方面的权利,不享受节日费、劳保福利待遇(工会会员的工会待遇除外)。

2.3完善合同,规范离岗创业期间的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相关政策,所在单位与创业人员应当变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离岗创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离岗创业协议作为聘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离岗协议应当有法律风险性的条款,以更好规范创业人员行为。对于创业人员违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如不按约定返纳工资、“五险一金”、职业年金等费用时,单位有权单方面调整或停止其相应的待遇,如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单位有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单位规章制度等作出相应的处分。

为了让所在单位较全面、真实掌握离岗创业人员的动态,更好地帮助、服务、管理好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应当按年度、季度等向所在单位书面报告创业情况,其中年度报告可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如创业人员遇重大情况时或需要所在单位帮助帮助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汇报,所在单位尽力为其提供支持。

2.4结合实际,科学设定离岗创业期

国家离岗创业政策规定有3年创业期[6],各省对离岗创业期有异同,如广东高校为3年一期、不超过2期[7],上海、河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3-5年[8-9]。笔者认为创业期为3-5年较合适,其中首期为3年,需要续期的最长不得超过5年,对于续期的,所在单位应当严格审批。因为现在创业不容易,如时间太短,难以实现创业成效,如有5年还不能见效,基本上也不可能再有奇迹出现了,时间太长也不利于管理,会出现诸多弊病。

2.5依据政策规定,做好离岗创业期满管理

回顾停薪留职政策,有些单位因为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单位规章制度,以及个人情感等因素,导致出现个别人员回原单位得不到妥善安排、没有期限地停薪留职等情况。为规避停薪留职的历史问题,保障双方权益,笔者认为创业期满按以下办法办理:

(1)回原单位工作。本人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原单位给予妥善安排工作,有空余岗位的给予优先聘用,无空余岗位的可设置特设岗位聘用,所聘岗位等级不降低,执行国家和省的社会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等。

(2)解除人事关系。如离岗创业人员选择离开原单位的,原单位应当按事业单位人事政策解除人事关系,转移人事档案、社会保险、计生党团关系等。对于离岗创业期满不回原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有权单方面按开除性质解除离岗创业人员的人事关系等,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离岗创业人员承担。

参考文献:

[1]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EB/OL].(2015-03-13)[2016-02-01].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0324/c1001-26738212.html.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5〕46号)[EB/OL].(2015-07-18)[2016-02-1].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507/t20150721_593537.html

[3]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EB/OL].(1983-06-11)[2016-02-01]. http://www.chinalawedu.com/falvfagui/fg22598/20934.shtml.

[4]吕守奎,周婉婷.新版“停薪留职”让创业轻装上阵[EB/OL].(2015-05 -08)[2016 -02 -01]. http://gs.people.com.cn/n/2015/0508/ c188868-24785742.html.

[5]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0〕19号)[EB/OL].(1990-09-08)[2016-02-01]. http://rsj.pingyin.gov.cn/contents/636/15901.html

[6]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EB/OL].(2015-06-16)[2016-02-01].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0616/c1001-27162352.html.

[7]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58号)[EB/OL].(2015-11-20)[2016-02-01].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512/t20151203_631285.html.

[8]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完善本市科研人员双向流动的实施意见》(沪人社专发〔2015〕40号)[EB/OL].(2015-10-10)[2016-02-01]. http:// www.12333sh.gov.cn/201412333/xxgk/flfg/gfxwj/rsrc/zyry/201510/2015 1026_1239510.shtml.

[9]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冀科政〔2015〕20号)[EB/OL].(2015-12-30)[2016-02-0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9e3e374b0102vzrb.htm.

作者简介:梁勇(1975-),男,经济师,本科,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朱丽莹(1979-),女,经济师,硕士,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田鑫(1985-),男,经济师,本科,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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