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未到曲终人散时
2016-03-09方斐
证券市场周刊 2016年9期
方斐
2015年,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上风光尽显。以宝能系为代表的险资在二级市场频频上演举牌大戏,一时间,“险资举牌概念股”风生水起般席卷市场。就在宝万股权之争相持不下,寿险再一次实现保费增长开门红之际,2月25日,保监会下发监管函,中融人寿2015年三季度末和四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15.95%和74.62%,偿付能力溢额-23.49亿元和-2.82亿元,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责令其即日起不得增加股票投资,并采取有效应对和控制措施,切实防范投资风险。
2013年以来,保监会共向14 家保险公司下发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的监管函,要求公司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偿付能力状况;监管措施包括暂停增设分支机构、停止开展新业务、暂停新增股票投资等。此次监管层对中融人寿监管措施为暂停新增股票投资,与此前禁止开展新业务相比,该措施更加谨慎。
中融被罚仅是个案
2015年,多次降息降准使得市场无风险利率不断下行,这增加了保险产品的吸引力。加上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的放开,各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均加大了万能险和分红险的销售力度,非保障性保险产品也成为一些保险公司冲规模的重要手段。
保费的急剧扩张必然带来资产配置需求的增加,权益类资产成为险资青睐的投资标的,于是举牌蓝筹股成为险资集体性的内在要求。不过,在严格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监管条件下,资本规模和资产配置亏损侵蚀净资产均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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