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艺术作品中技与道的关系
2016-03-09陈默
新西部·中旬刊 2016年2期
陈默
【摘 要】 本文从内容与形式的视角出发,探讨了文与道的三种普遍关系:内容大于形式;形式大于内容;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认为,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相互依存,不可分离,要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否则就会造成文学作品华而不实、脱离实际、流于表面等问题。
【关键词】 艺术作品;技;道;关系
技与道的关系最早见于周敦颐的《通书·文辞》,最初的原型是“文以载道”。文以载道是我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占主导地位的传统文艺观念。在儒家便有“兴、观、群、怨”和“经夫妇、成孝敬、后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说法,这是早期文与道思想的体现。后来,刘勰在《原道》篇中,对道的含义也有所阐释,从广义的概念来看,道是指宇宙万物内在的普遍自然规律,和老庄所说的哲理性的自然之道相近。但从文艺作品的本质来说,刘勰认为:“道是其内容,文是其表现形式”。到了唐代,韩愈、柳宗元更在此基础上针对“前人纤巧推朵之习”提出了著名的“文以明道”说。“文以明道”是韩愈提出的古文运动的主要理论,最早出现在他的《争臣论》中,“学习古文的目的是为了学习古道,而文是手段是形式,道是目的是内容”。
技与道实质是文与道的另一种说法,是其发展变化的结果,技与道的关系,实际上也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在不同的艺术门类中,技与道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在文学作品中,文字是文学主题、题材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在绘画中,色彩线条是作品情感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在电影中,声光电技术又是电影艺术性的外在表现形式。……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