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中的“所”字结构*
2016-03-07郑益兵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结构
郑益兵
(滁州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安徽 滁州 239000)
《国语》中的“所”字结构*
郑益兵
(滁州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安徽滁州239000)
代词“所”经常与其他词语结合组成名词性的“所”字结构。本文以《国语》为研究对象,对该典籍中的“所”字结构进行了判定,然后对其进行了分类讨论,同时与《左传》进行了相关比较。对前人的一些错误观点进行了修正。
《国语》;代词;“所”字结构
古代汉语中“所”经常置于他词或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这种构成名词性结构的“所”,《马氏文通》称之为“接读代字”[1](P58),王力《汉语史稿》称之为特殊指示代词[2],高小方《古代汉语》称之为被饰代词[3]。诸多学者都承认“所”的指代性质。《国语》是我国最早的国别体史书,具有重要的语料价值,该典籍中“所”字结构值得探讨。为此,本文对该典籍中“所”字结构进行了判定,然后对其进行分类讨论。由于《国语》是《左传》的姊妹篇,本文也与《左传》进行了相关比较。
一、《国语》中名词性“所”字结构的判定
关于“所”字结构的判定需要明确两点:(1)并非所有“所+动”均为“所”字结构,必须有个前提条件,即“所”字必须是代词,而非其他。(2)“(代词)所+动+者”属于“所”字结构,而非“者”字结构。
1.连词“所”与后面词语组成“所+动”形式,这种形式不是名词性“所”字结构。如:
⑴ 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河水。(晋语四)
⑵ 所不掩子之恶、扬子之美者,使其身无终没于越国。(越语下)
“所”作为假设连词经常出现在誓词中,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假如”、“如果”。例⑴是重耳的舅舅子范请求离开时,重耳在其面前所发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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