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改革模式的构建与思考
2016-03-07裴东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6年12期
裴 东
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改革模式的构建与思考
裴 东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漯河 462002)
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的教学模式既不等同于高师的音乐教育专业,也和音乐学院的音乐表演专业大相径庭。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和构建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的教学改革模式,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音乐系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实践与探索。音乐系音乐表演专业以“演学结合”为人才培养模式,以“音乐作品为核心”开展教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课堂、作品、舞台”三位一体的舞台艺术实践活动。
高职院校;音乐表演;教学改革;模式
一 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误区
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高师的音乐教育专业、音乐学院的音乐表演专业有着本质的区别。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音乐教师,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则是专业的歌唱演员或演奏员,而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则是普通的音乐艺术工作者。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一书对高等职业学校音乐表演专业的培养目标规定为:培养掌握音乐表演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能力和音乐培训、辅导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艺术演出团体、文化传播和演艺公司,以及基层文化馆站、社会文化培训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文艺活动组织与策划、艺术辅导和社会培训等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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