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公文写作主体的“内在功力”
2016-03-07李晖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6年12期
李 晖
谈公文写作主体的“内在功力”
李晖
(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基础部文化基础教研室,广东 广州 510663)
公文写作在机关工作中发挥着不可取代的行政管理作用。公文写作活动对写作主体的综合素养有着较全面的要求。综合素养,是指人所具有的学识、才气、能力以及专业技术特长等综合条件;它主要包括了一个人的人文素质、职业素质、身体与心理素质等。
公文写作;人文素养;职业素质;身体与心理素质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公文由于其制发者的特殊性,内容的法规性,在机关工作中发挥着不可取代的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的作用。公文写作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与职业性,它对写作主体的“内在功力”有着超乎一般文章的要求,即要求写作主体有较高的综合素养。
一 人文素养是公文写作的“给养库”
人文素养是指在人文方面所具有的综合品质。人文素养的灵魂不是“能力”,而是“以人为中心”的精神,其核心内容是对人类生存意义和价值的关怀,即“人文精神”。
(一)人文素养是确立公文写作意图的思想动力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文以载道”的思想,而公文历来是以文辅政的重要手段和载体,它对写作主体的人文素质的要求更高。在我国古代公文中,有许多至今读起来仍禁不住击节叫好的精华之作:战国时期李斯的《谏逐客书》,被鲁迅誉为“西汉鸿文”的贾谊的《论积贮疏》,千古名臣魏徵的《谏太宗十思疏》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