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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纪念与寄托
——宋代府名浅析

2016-03-07周玥

东岳论丛 2016年4期

周 玥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历史研究

传承、纪念与寄托
——宋代府名浅析

周玥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唐宋时期,我国的行政区划建制出现新的发展,府成为了新的统县政区。宋代大量升州为府,对府名的确定往往很花心思,既遵循了中国古代地名命名的一般规律,又有其特点。有的府名沿用了历史上的郡号和军额,有的府名使用了帝王年号,有的府则以所辖县名为名,还有一部分府的命名选取含义美好的词汇以寄托愿望。府名确定后会由地方官员或皇帝亲自题写并制成匾额和界碑,宣告四方,在特定情况下还会出现对府名的更改,以适应特殊需求。府名文化是宋代府制的重要环节之一,值得关注。

宋代;府名;特点;纪念意义;美好寄托

唐宋时期,我国的行政区划建制有了新的发展,府作为统县一级政区,开始出现在历史舞台上。开元元年(公元713年)十二月,唐玄宗改雍州京兆郡为京兆府,这是府成为政区名称的开端。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曾指出唐宋建府的特点:唐代“惟建都之地乃曰府”,“至宋,而大郡多升为府”①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全校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466页。。府在宋代发展迅速,不仅设府的数目增多,而且设府范围也扩展到全国。政区建制的改变,伴随着具体地名的更改。唐、宋政府在升州为府之后,都会对新府赐予佳名,一来和原先的政区地名加以区别,二来也展示出政权对新府的重视。宋代的府名沿袭唐、五代的命名方式,在府前冠以两个字的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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