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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孝道思想对彝族道德建设的启示

2016-03-04申圣超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
关键词:道德建设彝族儒家

申圣超

(四川大学a.马克思主义学院;b.历史文化学院,成都610064)



儒家孝道思想对彝族道德建设的启示

申圣超a,b

(四川大学a.马克思主义学院;b.历史文化学院,成都610064)

摘要:儒家孝道思想内涵丰富,不仅包含物质奉养,更重要的是要有爱敬之心;不仅要爱其亲,还要爱己身;不仅要尊敬父母,还要敬爱兄弟、长辈;对方无过则从、有过则诤,等等。彝族孝道思想亦倡导爱敬长辈、生养死祭等,二者同中有异,通过对其阐述,期待儒家孝道思想对彝族社会道德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儒家;彝族;孝道思想;彝族社会;道德建设

在国内外社会思潮的影响下,今天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化。尤其在少数民族地区,一方面传统的道德思想得以传承下来,另一方面受到多种文化的影响而发生了一些改变。本文以彝族为例,通过对儒家孝道与彝族孝道思想的阐述,试图为彝族社会道德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儒家孝道思想

儒家孝道内涵丰富,在甲骨文中,“孝”,由上面一个“老”字、下面一个“子”字构成,意思是孩子小的时候,父母在上面为其遮风挡雨;父母老了,孩子在下面背着父母,也就是奉养。但除了奉养,孝是否还有其他含义呢?下文拟就此进行讨论和分析。

(一)以礼事亲

《孝经·开宗明义章》曰:“夫孝,始于事亲”。一个连父母都不爱的人,又怎能爱他人、爱集体、爱国家呢?因此,行孝首先要孝亲。然而,相比于简单的养亲来说,敬亲、尊亲更重要,也就是要以礼事亲,给予其精神上的关怀。正如《礼记·祭义》所说:“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论语·为政》记载:孔子说,如果将孝仅仅理解为“养”、而没有敬的话,那么奉养父母和饲养犬马又有什么区别呢?这里,孔子强调的是事亲需敬。在儒家孝道中,敬是比养更高层次的孝行。养亲容易,但要做到尊亲、敬亲就不那么容易了。仅仅做到把好吃好喝的给父母,替他们干活,却没有敬心,不能做到以礼事亲,就不是孝。

(二)由孝亲扩展至仁民

北宋理学家程伊川曰:“孝弟于其家,而后仁爱及于物。”[1]1133仁者爱人,首先要爱亲,由爱亲推至爱他人。可见,孝与仁具有本质的一致性。相反,倘若“孝弟而不能为仁,只恐这个‘孝弟’还从名色上打点,未必是真孝真弟。若是真孝真弟的人,爱敬根于中,和顺达于外,一举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推之待人接物,居官涖事,不敢刻薄一人,不敢傲慢一事,岂不是为仁之本!”[2]99

另外,爱己之身,亦是孝的题中应有之义。《孟子·离娄上》曰:“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事亲首先要守身,守身是事亲的基础,每个人的身体都是父母乃至先祖生命的延续,不守其身,焉得孝其亲?朱熹解释说:“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一失其身,则亏体辱亲,虽日用三牲之养,亦不足以为孝矣。”明末清初学者李颙将人之身生于父母比作草木之生于根本,强调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是孝敬父母的前提。《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载:乐正子春不小心崴了脚,等伤好后依然不敢出门。弟子问其原因,他借用夫子的话说,父母完整地生育子女,做子女的理应完整地归还,否则就不能称之为孝。由此可见,事亲首先要爱己之身,不要让父母为子女担心。

(三)亲有过要谏诤

当亲长有过时,要及时谏诤,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值得一提的是,在谏诤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山上有直树,世上无直人。父母养育儿女不容易,即使他们有错误,也要和颜悦色,用委婉的方式告诉他们,否则,就会伤害到父母。一般谈到孝,人们往往强调子女对父母的责任,其实,孝不是单向的,它是双方间相互的尊敬与谏诤。

二、彝族孝道思想

彝族是一个注重孝道的民族,其关于孝道的内容存在于彝族人民的日常生活中,对于调整家庭或家支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尊重兄长

解放前,彝族多采用的是家支制度。所谓家支,就是彝族奴隶制度下父系血缘集团的组织。在形式上,家支仍带有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的某些特征。在彝族社会,家支是维系整个民族的纽带。为了维护家支制度,彝族成员要尊敬长辈、兄长等。如,遇到长辈,需站在路下方(平路上是右边),若是骑马要站在三丈外下马站立,主动与其打招呼,让其先走;长辈入室让其上座;长房之弟即使年幼亦尊称为兄且以兄礼待之等。还体现在,家支成员之间的相互称呼;一些禁忌,如忌在长辈面前坐高凳、翘二郎腿、说粗俗话;忌走在长辈上方;忌入席时居长辈上方;忌遇到长辈不下马等[3]。这在彝族历史上,对维护家支乃至整个民族的团结、促进彝族社会发展曾起到过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生养死祭

彝族多种文献告诉人们要孝敬父母。如《赛特阿育》除了翻译汉族董永孝行的故事外,还有彝族的二十则孝道故事;《玛牧特依》内容广泛,但其核心是道德教育,其中就包括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经》记述了为人父母者从怀孕到分娩,再到儿女长大成人这一过程中所付出的艰辛,从而告诉人们要孝敬父母,甚至以虐待父母者必遭天谴来告诫人们要遵守孝道;《侯苦补苏之论》则记载了摩史哲人侯苦补苏有关孝父母、拜祖宗的言论,指出只有孝敬父母才会得到家支和亲戚的支持。按照彝族礼节,子女与父母同桌吃饭时,要请父母上座、主动给父母斟酒加饭;父母坐在室内,子女不能爬梯上楼;与父母说话轻言细语,不能大声喧哗,等等。同时,彝族还把结婚成家、生儿育女视为孝的重要内容。

生则奉养、死则祭享。在彝族社会,去世之后无子孙招灵进祖祠会遭受歧视,也是人生一大憾事。有言曰:“父亲欠下儿子的帐,就是为儿子成家安家;儿子欠下父亲的帐,就是为父亲做帛超度。”[4]在彝族社会,父母死后要祭祀“作帛”,用宗教仪式来表示其孝道。在一些彝族聚居区,为了表达孝思、敬奉祖先,每到斋祭期,家支成员即去祭奠。祭奠仪式一般由毕摩主持,场面宏大,鸣放地炮,打牛杀羊宰猪,“打牛遍地红,杀羊遍地白,宰猪遍地黑”。这种“生则奉养、死则祭享”的孝道观有助于维系家支的延续与团结,但大办丧事祭祀,劳民伤财,却值得深思。

三、儒家孝道思想对彝族社会道德建设的启示

任何民族的道德都是在批判和继承传统道德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彝族社会亦不例外。彝族社会进行道德建设,既要对本民族传统道德进行扬弃,又要吸收外来优秀的道德思想,其中汉族孝道文化就可以对此提供有益的借鉴。汉族历来是一个注重孝道的民族,尤其占重要地位的儒家思想,其在历史上就对彝族地区产生过重要的影响。汉代至隋代,中央就加强了对西南彝族地区的管理,开办儒学堂,对彝族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唐初,彝族蒙氏建立南诏国,为巩固统治,倡导王室成员和各级官员学儒经、尊儒经、循儒礼,“夫之忠不可以无主,至孝不可以无家”[5],“劝民间读汉儒书,行孝忠信礼仪廉耻之事”(《新唐书·南蛮传》卷222),“开元十四年,效唐建孔子庙”。至此,儒学对彝族上层社会已经产生了一定影响。元泰定二年,在彝族聚居区“创建孔庙,明伦堂,讲经史,授学田,由是文风稍兴”(《元史·赛曲赤传》),“至元甲戊下车菋政,中庆、大理两路设提举,建文庙,收置儒籍,是南方之人举知风化”(《赛平章政德碑》)。明代,为加强对彝族地区的统治,大力推广儒学,“云南、四川边境土官,皆设儒学,选遣子弟孙侄之俊者以教之,使其知君臣父子之义,而无悖理争斗之事,亦安边之道也”(《礼部志稿》卷1)。从1392到1433年间,先后在贵州、广西、四川等地设置儒学,儒学在彝区得到了广泛传播。明代大儒王阳明被贬龙场后,与贵州宣慰司宣慰使安贵荣(彝族)的三封信体现了他与彝族人民的深厚感情。在彝区传播儒学的过程中,土司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巩固统治地位,土司积极倡导儒学,带头学习儒家思想,其中送子弟到“儒学”或“国子监”学习,便是彝族土司的家支教育形式之一。另外,汉族移居西南彝区,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传播儒学的作用。包括孝在内的儒家思想在彝区传播的过程中,曾经对彝族社会道德建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孝含爱敬

儒家孝道思想认为,孝,除了基本的物质奉养以外,在尽孝过程中,还要有一颗爱敬之心。对于父母来说,精神上的关心比物质上的奉养更加重要,当然对于子女来说,这也更难做到。“孝亲之心真切处才是天理。如真心去定省问安,虽不到床前,却也是孝。若无真切之心,虽日日定省问安,也只与扮戏相似,却不是孝。”(《王阳明全集·悟真录》)如果真心实意去给父母问安,即使不到床前,也是孝;相反,若无真诚恳切之心,即使天天问安,亦不是孝。当今社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然而一些人的道德水平并没有因此而得以提升,相反,在某些方面有“世风日下”之憾。有的人认为,给父母提供优越的物质生活便是孝。他们经常以工作忙为借口而不去看望父母。有首歌唱得好,“常回家看看”。很多时候,父母并不需要我们给他们提供多好的物质条件,只是希望我们能常回家看看。作为子女,我们有真切的体会,每每回家之前,父母很早就开始为子女的到来做准备,或许我们回家吃的不是最好吃的饭菜,住的不是最舒适的屋子,却是最温暖的家。尤其近些年来,社会发展迅速,人们的整体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对于日益改善的物质条件来说,父母更需要子女的陪伴和关心。彝族人民亦是如此,亦需要常回家看看,多关心父母。相比东南发达地区来说,在某些彝族地区,经济依然落后,于是许多彝族人民外出谋生,常年不回家,将年长的父母和年幼的子女留在家乡,以至于在一些农村,几乎见到的都是老人和儿童,产生了严重的社会问题。缺乏物质条件,父母和孩子或许不能生活得太好;但缺乏精神关爱,父母和孩子一定生活得不好。因此,包括彝族在内的所有人,在给父母和孩子提供好的物质条件的同时,应当更多地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

(二)由孝亲推至爱他人

儒家思想主张,亲亲、仁民、爱物。爱从孝亲始,从而扩展到爱他人、社会和国家,乃至爱万物。这就告诫彝族人们,要爱父母、爱家支,还要爱其他家支的人,乃至整个社会的人。这对彝族社会的和谐有着不可忽视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以凉山为例,凉山彝族社会组织主要形式是家支,即家族支系,也就是以父系为中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结合而成的社会集团。以采取父子连名的办法来保持血缘关系的巩固和延伸,若干代以后形成一条家支链,凡是本家支成员都可以从这链条上找出自己的名字。凉山彝族的家支形式有利于本家支的团结与和谐,但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比如,不同家支的人发生冲突时,慢慢地会演变成两个家支的争斗,不利于不同家支之间的团结,而儒家孝道思想对此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彝族人首先爱自己的父母、兄弟,继而扩展到爱本家支的人,再延伸到爱其他家支的人,乃至爱全社会。

儒家孝道思想认为,爱亲,首先要爱己之身。“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要轻易毁伤,乃孝道之始。因此,彝族社会在倡导孝道文化时,亦要教导彝族人民爱己之身,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

(三)孝需谏诤

儒家孝道思想认为,当父母有过时,做子女的应当及时谏诤,并帮助其改正过失。当然谏诤要注意方式,讲求方法。一方面。彝族社会的子女对父母不要一味地顺从。当父母正确的时候,要顺从和尊敬;但错误在所难免,父母亦不例外。对父母的过失,子女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要注意态度。父母养育子女不容易,即使他们有错,我们依然要尊敬他们,要用合理的方式告诉父母的过失。儒家孝道思想还认为,孝不是单向的顺从与尊敬,而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的尊敬与谏诤。《颜氏家训·治家》曰:“父不慈则子不孝。”作为子女,我们应当奉养和尊敬父母,但父母也要有值得子女尊敬的行为。

尽管儒家孝道有一些糟粕,如三日不食、三年之丧等,但我们不能因为它的历史局限性而对其全盘否定,我们应当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儒家孝道思想进行扬弃性继承、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对彝族社会道德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参考文献:

[1]程颢,程颐.二程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李颙.二曲集[M].北京:中华书局,1996.

[3]白钢.浅谈乌撒彝族孝道文化[J].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2014(4).

[4]马史火.凉山彝族社会传统家庭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J].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5]方国瑜.云南史料丛刊:第1卷[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380-381.

(责任编辑:王明雯)

Enlightenment of Filial Piety of Confucianism on Yi Moral Construction

SHEN Sheng-chaoa,b
(a. School of Marxim, Sichuan University;b.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Chengdu 610064, China)

Abstract:Content of Confucian filial piety is rich, and it includes supporting and respecting parents and others, loving his body, advising them when parents make mistakes, and so on.Yi filial piety also advocates supporting and respecting parents, supporting them when parents alive, or worship them. This paper provides help for Yi moral construction by Confucian filial piety.

Key words:Confucianism;Yi nationality;filialpiety;Yi society;moral construction

作者简介:申圣超(1984─),女,河北邯郸人,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儒家思想与彝族社会道德建设研究。

基金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SC15C022);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彝族文化研究中心资助科研项目(YZWH1507);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项目(skzx2015-sb11)。

收稿日期:2015-12-15

中图分类号:D64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883(2016)01-0006-03

doi:10.16104/j.issn.1673-1883.2016.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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