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能力建设
2016-02-29李威利王红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6年2期
李威利++王红
[摘 要]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不仅意味着更加完备制度建设,同时要求在政治和社会层面具有较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机关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在法治实践中必须要全面提升自身的法治能力。这一方面需要在个体层面对机关党员干部给予一定的支持和激励,另一方面也需要在体系层面对实践提供整体性支持。
[关键词]
法治国家;制度化;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能力建设
[中图分类号] D26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6)02-0043-03
对于现代国家来说,法治是衡量一个国家治理体系成熟度的重要标志。亨廷顿关于后发国家现代化的研究提出了一个重要命题,国家要塑造有效性和稳定性的政府,其关键不在于制度的具体形式而在于国家的制度化水平。[1]对于中国的法治国家建设也是如此,它不仅仅意味着更加完备的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要不断提升国家的法治能力建设。
一、从制度走向制度化:
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能力对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形成了全方位的法律体系,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在法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的同时,中国的法治国家建设在整体上仍然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根据2014年的全球法治指数,中国在99个列入排名的国家中仅排名76位,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甚至落后于印度、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亚洲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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