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在我国可行吗?
2016-02-25陈淑云曾龙
江汉论坛 2016年1期
陈淑云 曾龙
摘要:一项新政策的顺利实施,必然是建立在对政策充分认知的基础上所进行的拓展,因此清晰地理解共有产权住房的“共有”显得尤为重要。在此基础上,若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的发展,需要厘清共有产权住房的共有主体。共有产权住房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创新,也是解决我国当前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重要探索,尽管目前共有产权住房在实践过程中备受争议,但这些争议却不断地推动我国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的发展并逐渐完善。当前来看,不仅需要对共有产权住房的重新认识,还要思考阻碍我国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本质问题,从理论上凝结、升华并期望能反哺或纠正实践过程。要依据住房产权所带来的利益,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基本内涵、范畴及权能,利用第三方机构规避共有主体的风险,并完善我国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设计,以此激活其本身所具备的生命力。
关键词:住房制度设计:共有产权住房;商品房性质;权益定价机制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6)01-0036-07
自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为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我国各级政府对住房制度进行多次探索式改革,这些探索式改革为解决我国住房问题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与制度环境。但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住房问题的本质也有所不同。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住房问题的核心集中于住房供给不足引发的住房消费问题。2002年之后,我国住房问题的核心主要是由于住房价格快速上涨引发的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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