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门宴》辨惑一则
2016-02-15王劲松
中学语文 2016年13期
王劲松
《鸿门宴》辨惑一则
王劲松
《鸿门宴》节选自《史记·项羽本纪》,是普通高中语文课本中的经典篇目。在写到沛公逃宴时有这么一句:“沛公则置车骑,脱身独骑,与樊哙、夏侯婴、靳强、纪信等四人持剑盾步走,从郦山下,道芷阳间行。”这句话该如何理解,令人疑惑。
该句由“沛公则置车骑,脱身独骑”“与樊哙、夏侯婴、靳强、纪信等四人持剑盾步走”“从郦山下,道芷阳间行”三部分构成,争论的焦点是第二部分的“与”字该如何解释,如果解作连词,前面的“独骑”和后面的“步走”就会矛盾。人教版《普通高中语文教科书(必修三)》并未对此句中的“与”字作注解,而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只是把该句翻译为:“沛公就丢下车马、随员,独自骑马,樊哙、夏侯婴、靳强、纪信四人拿着剑和盾牌快步(跟随),从骊山下,经过芷阳抄小路逃跑。”至于“与”字,不知是省略了,还是漏掉了。笔者查阅了一些资料,发现由此引发的争议早已有之。
《语文学习》1991年第5期刊登了王克青的文章《“与”字辨》,笔者读了很受启发,钦佩王老师严谨的态度。循着王老师的思路,我又查阅了一些资料,竟而产生了一些怀疑。王老师认为“与”应解为“党與”,和“樊哙、夏侯婴、靳强、纪信等四人”构成同位词组,作“持剑盾步走”的陈述对象。
理由是:“此处的‘与’原非‘与’而是‘與’,即使是中华书局1959年的版本都不例外。而在汉代,‘与’和‘與’是两个词义完全不同的词,有汉代许慎的《说文》为证。《说文》:‘與,党與也’;‘与,赐予也’。二者通用是近代的事。既然如此,可想而知,许慎同代的司马迁写《史记》时,此处的‘與’,就是用的这一本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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