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综合行政执法为突破口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浙江省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016-02-13浙江省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6年5期
关键词:浙江省
● 浙江省编办
以综合行政执法为突破口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浙江省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浙江省编办
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实行综合监管和执法,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形成监管和执法合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推进“智能”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浙江省紧紧围绕“管”字做文章,探索“一主两配”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即以“综合行政执法”为主要改革措施,建设“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联合执法协调指挥平台”为配套改革措施),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一、横向扩大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
近年来,浙江省在舟山市、嘉兴市、衢州市、嘉善县和义乌市开展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2015年2月,浙江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决定在所有市县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目前,全省17个县(市、区)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余县(市、区)正在抓紧组建。
纳入综合行政执法的事项,浙江省突出了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确定了四条标准:一是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二是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三是主管部门在乡镇没有专门执法队伍,综合后可以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四是执法的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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