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2016-02-13沧州市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6年5期
● 沧州市编办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 沧州市编办
近年来,河北省沧州市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强化监管职责,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措施,强化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强化监管职责,整合监管机构
强化职责、组建机构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其核心是打破原有的审批监管体制,整合审批职能、强化监管职责,实行审监分离。沧州市组建了行政审批科,作为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唯一机构;组建监管科,实施对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市本级29个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将审批事项统一归并,组建行政审批科。组建行政审批科后,行政审批职能承办科室由111个减少到29个,人员编制由1039名减少到186名。同时,对市本级33个承担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的部门,在组建行政审批科的基础上,强化监管职责,组建相应的监管科,监管科由36个增加到78个。此外,相应地修订了政府部门的“三定”规定,在职能转变部分,进一步明确部门现有的保留、下放和委托管理、转移和转变管理方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调整部门事项255项;在主要职责部分,与法律法规和河北省政府相关部门“三定”规定相衔接,对应部门责任清单和工作实际,调整事中事后监管职责306项;在内设机构及职责方面,实行审批科室与监管科室的分离,内设机构明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职责256项。
二、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体系
健全的配套制度体系是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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