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用语特点与技巧探究
2016-02-13林娜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林 娜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基础部, 山西 太原 030012)
【法律学】
法律文书用语特点与技巧探究
林娜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基础部,山西太原030012)
[摘要]法律文书是为法律实务工作服务的媒介,作为一种特定的公文,有着特定的法律语言技巧和使用规范,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用语准确,解释单一;用语精炼,言简意赅;用语庄重,朴实无华。
[关键词]法律文书;法律语言;特点;技巧
法律文书作为一种公文,除了需要选用正确的特定格式和技术以外,还要力求语言表述叙事明确、证据充分、论理透彻、结论公正。因此,对法律文书语言的结构和表述规律的学习、研究、探索和发现,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与实用价值。
一、法律文书要求用语准确,解释单一,避免歧义
每一份法律文书都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甚至身家性命,所以文书中的语言不能有半点含混、模棱两可、语义两歧,必须做到语义绝对精确,文字解释单一。要做到准确,必须明确以下问题:
(一)规范使用法律专业术语,特别注意区分相似术语
所谓规范使用法律专业术语就是要符合法律规范。例如“过失”这个词它不具备现代汉语中“过错”、“错误”等同义词的意义。民法学中其含义是指应当注意、能够注意而没有注意的状态;而在刑法学上则表示行为人犯罪时的一种心理状态,不能讨论其轻与重。如果我们表述时说“轻微过失”或“严重过失”就不符合法律规范。在法律术语中,如“抚养、扶养和赡养”、“从轻”和“减轻”、“法定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等要注意其含义和用法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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