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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研究*

2016-02-13梁锷

区域经济评论 2016年1期

梁 锷



湖南省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研究*

梁锷

摘要:现阶段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非常突出,“两型社会”建设需要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来保证。湖南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驱动机制包括“两型社会”建设的融资驱动、政府职能转变驱动、“两型社会”建设的制度创新驱动和立法驱动。湖南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的市场化发展,需要在市场、法律制度和政府三个层面加强建设,以市场为主导,以法律制度为保障,更好地发挥政府的监督和调控作用。

关键词: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资源环境市场;“两型社会”

随着湖南经济的迅速发展,资源短缺、生态环境问题开始出现,严重影响到湖南的可持续发展。一些地区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过度开发和消耗资源,忽视环境治理,造成资源枯竭,生态环境恶化,导致了生态环境破坏者和受害者的对立,生态环境受益者和保护者的利益失衡,加剧了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湖南要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就必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两型社会”建设和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背景下,湖南正在探索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用制度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指国家采取行政法律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相应费用的一整套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理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资源开采权有偿取得制度、资源开发管理和宏观调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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