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大数据应用的现状及完善
2016-02-13程明
天津法学 2016年2期
程 明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侦查系,天津300382)
公安大数据应用的现状及完善
程明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侦查系,天津300382)
摘要:大数据应用在案件侦破、社区治安、公共服务、交通监管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利用空间,从而帮助警务人员及时有效地预测险情,通过建立预测分析模型等方法,及时发现公共安全隐患,实现精准打击。但是,大数据应用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信息安全、数据权利、知识产权、司法管辖等新的法律问题。为了能够更好地运用大数据系统,实现警务工作向更高端的数据化转型,必须从技术、标准、法律、管理等多角度,依据国家法律与政策,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清并解决大数据在实际应用中的相关问题,以消除我国公安大数据在应用方面的障碍。
关键词:大数据;公安工作;应用;问题
关于“大数据”的定义,全球知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在其研究报告《大数据:下一个创新、竞争和生产率的前沿》中这样提出——“‘大数据’是指大小超出了典型数据库软件的采集、存储、管理和分析等能力的数据集”①。该定义指出了大数据与传统数据的区别所在,这主要体现在资料数据的容量、规模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它能够实现在更短的时间内对数据进行获取、管理和处理,从而为决策提供服务性的咨询意见。但事实上,大数据与传统数据并不是割裂开的,其不仅是数据积累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形成的海量数据存量,而且由于数据来源的丰富、全面化,“大数据”成为了“全数据”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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