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信息实质性公开的实现进路
——基于典型刑事错案产生原因的分析
2016-06-28李丹蕊
天津法学 2016年2期
李丹蕊
(天津法官学院教研部,天津300100)
审判信息实质性公开的实现进路
——基于典型刑事错案产生原因的分析
李丹蕊
(天津法官学院教研部,天津300100)
摘要:司法公开的制度设计看似已非常完备,但实际运行的效果却与期望尚有差距,其根本原因在于审判信息的实质性公开不足,通过对典型刑事错案的梳理与分析,探寻产生错判的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审判信息实质性公开的实现进路,完善相关的制度构建。审判信息实质性公开不足的症结,即裁判形成过程不公开,这是司法公开的最核心领域,同时也是目前我国司法公开的最薄弱环节。探寻其原因,审判信息实质性公开不足应归咎于刑事庭审虚化,具体可以分为庭审流程草草了事和审外程序喧宾夺主两个层面。构建完善审判信息实质性公开路径,就需要在庭审流程和审外程序两个层面遵循司法规律,并以庭审为中心。
关键词:冤假错案;庭审程序虚化;庭审实质化;审判中心
审判公开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的宪法、法院组织法及三大诉讼法都对这一基本原则有具体的制度体现。但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国立法和司法都更加关注于狭义的审判公开,即庭审公开与判决公开,其深度与广度并未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信息需求。
自2009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加快了推进全方位审判公开的进程,发布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与之相配套,还颁布了一系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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