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慈善法要建立“五个一”
2016-02-13
中国机构编制 2016年6期
贯彻实施慈善法要建立“五个一”
张持在2016年5月23日《中国社会报》撰文指出,贯彻实施慈善法,概括起来要建立“五个一”,即一套配套法规、一套政策体系、一支队伍和相应机构、一套工作机制和一个信息系统。一套配套法规是指制定统一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慈善募捐条例、慈善捐赠法或慈善捐赠条例,推动志愿服务条例尽快出台;在部门规章层面,制定规范慈善组织登记管理和慈善募捐行为的实施细则,制定慈善信息公开规定;关于慈善执法,以部门规章形式制定非法慈善组织行为取缔及处罚程序规定。一套政策体系是指系统梳理慈善法中规定的“民政部门职责清单”,对现有政策进行配套梳理,并根据慈善法的立法框架及部门职责,整合、优化和设计相应的配套政策制度体系。一支队伍和相应机构是指借慈善法实施之契机,将民政部门原有的社团、慈善、志愿服务等有关职能整合,组建民政综合执法队伍,以慈善法相关执法工作为重点,综合履行民政其他领域执法职能。一套工作机制是指在省级政府层面,推动建立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在部门层面,重点与财政、税务、银监、金融、公安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民政部门层面,细化内部处室分工,明确处室职责边界。一个信息系统是指在民政部的统一指导下,各省市建立相应的慈善信息平台,按照慈善法的规定,依法公开慈善组织、慈善活动、监督管理等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