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实施省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
2016-02-13韩胜凯
中国机构编制 2016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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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实施省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
近日,河北省召开省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会议,启动实施省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
改革范围包括:省委工作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组成部门、省政府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省政协办公厅机关;省社会团体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改革主要包括四项任务:一是优化整合内设机构。省级机关内设机构原则上总体精简15%-20%。撤销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不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阻碍资源自由流动的内设机构;整合职责相近、交叉重复、分工过细及任务量小、人员偏少的内设机构;压减负责机关内部服务、后勤管理等工作的辅助性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符合河北省战略需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内设机构。二是精简人员编制。省级机关使用的行政编制和直属事业机构使用的事业编制,按照10%的比例一次性核减。精简人员编制后重新核定的编制数,作为本单位的人员编制控制数。精简收回的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统筹掌握、动态管理,主要用于重要领域、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用编需要,重点向基层倾斜。不再重新核定机关工勤编制。机关确需工勤人员,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三是理顺部门和内设机构职责。进一步简政放权,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转移的转移,该加强的加强,确保权责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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