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2016-02-12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12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浙江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12月1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浙江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办法》明确了“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部署要求,围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创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机制,在行政管理中大力推行随机抽查监管,建立“一单、两库”“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提高综合监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办法》明确了“双随机”抽查监管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双随机“一单两库”
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项目、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并建立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主要依托全省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国土资源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省、市、县分别建立,借助各类国土资源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将有关市场主体纳入随机抽查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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