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土地管制权的理论基础*

2016-02-12彭涛

政法论丛 2016年2期

彭 涛



土地管制权的理论基础*

彭涛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3)

【内容摘要】土地管制权的来源与土地利用的物理特性及土地所有制度有密切关系,该权力的来源决定了土地管制权力在本质上与公共利益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土地管制权的理论基础就是公共利益。土地管制权中的公共利益具有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公共利益可以对土地管制权力进行一定的规制。规制的核心要素是判断土地管制中公共利益标准以及保证公益机制。

【关 键 词】土地管制权力公共利益规制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行政机关享有土地管制权力。但是该权力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却鲜有人讨论,对该问题的讨论有助于清晰认识行政机关行使的土地管制权力并防止该权力的滥用。该问题的讨论在逻辑上首先需要研究土地管制权力的来源,只有来源清楚才能明确土地管制权力性质中到底有哪些是与一般行政权力不同的地方,这些特质就是土地管制权力的根本所在;其次是在土地管制权中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第三,土地管制权中公共利益的特点有哪些;最后是公共利益如何规制土地管制权。只有这些问题研究清楚才能将土地管制权力的理论基础清晰的建立起来。

一、土地管制权力的“公共性”

权力来源的主流理论认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委托,但是土地管制权力与一般行政权力有不同之处。……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