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权力主体用权的内在逻辑
——从必然性到实践性的飞跃
2016-02-11唐辉陈俞萍陈昱睿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主体
唐辉陈俞萍陈昱睿
(1.中共崇州市委党校,四川崇州611230;2.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成都610071; 3.中共遂宁市委党校,四川遂宁510900)
规范权力主体用权的内在逻辑
——从必然性到实践性的飞跃
唐辉1陈俞萍2陈昱睿3
(1.中共崇州市委党校,四川崇州611230;2.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成都610071; 3.中共遂宁市委党校,四川遂宁510900)
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作为权力主体,本应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权力主体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等用权不合规的消极现象。本文从权力主体自身原因出发分析了规范用权的必然性,并根据历史发展脉络、客观现实条件和国内基本情况,就我国当前权力主体用权中存在的顽症痼疾和突出的现实矛盾进行较深层次的根源探究,找出问题根源,开出药方。
权力主体;用权;为人民服务
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实际上就是把权力的运行机制应用到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之中,进而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目标。因此,从权力主体角度探究公共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机制,有利于从更深层次上认识和把握公共权力运行的规律。习总书记多次指出领导干部要自觉把权力行使的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因此,规范权力主体用权,不仅是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根本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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