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网络支付相关犯罪法律规制研究
2016-02-11龚晓明
中国检察官 2016年8期
文◎龚晓明 何 艳
第三方网络支付相关犯罪法律规制研究
文◎龚晓明*何艳*
第三方网络支付相关犯罪在法律适用方面,应当综合运用刑法解释方法,注意相关罪名的区分;在事实认定方面,可以犯罪嫌疑人非法所得作为犯罪金额的认定标准;在证据获取方面,应结合电子证据的技术性特征完善收集程序,及时固定证据,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三方支付网络犯罪刑法规制制度完善
一、第三方网络支付与相关犯罪类型分析
(一)第三方支付的基本特征及法律关系
第三方支付为网络支付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基本模式是:买方将款项交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由第三方通知卖方,卖方与买方完成交易后,第三方再将款项交付给卖方;若买方不满意,第三方支付平台则在确认后将款项退还给买方。也就是说,第三方支付主要涉及三个主体,即交易买方、交易卖方和支付中介,从法律关系上来看,买方和卖方之间订立商品买卖合同,他们之间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而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代为履行第三人,另一种观点即认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代理人,与交易双方签订的是代理合同。[1]而笔者认为,将第三方支付平台视为代为履行第三人更为恰当。首先,现行法律规定禁止“双方代理”,即任何个体不得同时作为基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如第三方支付平台同时代表交易卖方和交易买方的利益,在双方发生付款纠纷时,支付平台难以保持其应有的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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