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高速铁路建设问题的探讨
2016-02-11裴宗亭
铁道运输与经济 2016年8期
李 菲,裴宗亭
(长安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4)
公众参与高速铁路建设问题的探讨
李 菲,裴宗亭
(长安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4)
公众参与高速铁路建设对于推动实现服务型交通运输管理模式、降低政府决策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在阐述高速铁路建设中公众参与所存在的缺乏透明的信息公开机制、缺乏健全的法律保护机制、缺乏互动机制等内在困境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公众参与高速铁路建设的途径,即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程序,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的制度和程序,培养公众的参与意识,建立公众、专家和政府之间积极的互动决策模式。
高速铁路;公众参与;有效性
我国地缘辽阔,铁路建设一直是我国交通建设中的重点,截至 2015 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 12 万 km 左右[1]。高速铁路作为一种安全可靠、快捷舒适、低碳环保的运输方式,已经成为世界铁路的发展趋势[2],截至 2015 年底,我国高速铁路运营里程已达到 1.9 万 km。随着我国高速铁路建设广度和深度的增加,与之伴随而生的环境、土地资源等影响铁路沿线居民生活的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如何在高速铁路建设过程中切实维护民众的合理合法权益,已经成为高速铁路建设初期应考虑的重要问题。
1公众参与高速铁路建设的意义
公众参与高速铁路建设是指公众通过一定的方法和途径对高速铁路建设相关利益决策及实施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参与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高速铁路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需要公众参与到其规划和建设等环节中,以更好地满足公众的利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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