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的“两权”抵押贷款问题浅析
2016-02-05王婷
法制博览 2016年1期
关键词:法律
王 婷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 西安 710002
法律视角的“两权”抵押贷款问题浅析
王婷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西安710002

摘要:从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实践来看,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基本上是以基层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的形式予以认可,但在法律层面上面临较大制度障碍。建议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修改相关法律制度,或者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先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执行部分修改的法律。
关键词:两权抵押;法律;修改

2015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要求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并提出试点工作要取得法律授权。本文从西安市高陵区的具体实践入手,探析制约当前“两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制度因素,期望能够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借鉴与启示。
一、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高陵实践
高陵①地处陕西省关中平原腹地,2011、2012年先后被农业部确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区”;2012年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区”和“完善土地权利制度、促进土地统一登记试点区”;2014年被农业部等13部委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点区,被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确定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