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行为对象与犯罪对象的若干研究
2016-02-05刘媛
法制博览 2016年1期
刘 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北京 100035
刑法中的行为对象与犯罪对象的若干研究
刘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北京100035

摘要:在我国的刑法界,人们对于行为对象和犯罪对象一直都有着属于自己的见解,一部分学者认为行为对象和犯罪对象可以归结为一个概念,行为对象也就是刑法中的犯罪对象,但是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对于行为对象和犯罪对象的解释也发生着转变,从二者的概念和关系上来讲,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但也有着属于各自的特征。
关键词:刑法;行为对象;犯罪对象;若干研究

犯罪对象和行为对象的研究一直都是人们所关注的话题,在我国的司法案件中,大多数的司法工作者都会将犯罪对象和行为对象视为一致的意义,但是二者之间所存在的差别又是巨大的,行为对象所包含的内容和领域要远远超过犯罪对象,犯罪的行为是基于不同的形式而出现的,需要司法工作者能够认清二者之间的关系,避免行为对象和犯罪对象发生的混淆而影响到司法实践。
一、刑法中的行为对象
在我国的刑法理论界,对于刑法中的行为对象并没有一个界定的明确概念,关于行为对象的认识和研究,人们也都有着属于自己的见解,在法学界,人们一般将刑法中的行为对象指定做行为的客体,意思就是这个行为的主体在自己的主导意识下,对人或物所产生的威胁或危害,而这个被危害或威胁的对象就是行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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