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构建与民法基本原则研究论述
2016-02-01李烺
法制博览 2016年16期
关键词:基本原则
李 烺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和谐社会构建与民法基本原则研究论述
李烺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34
摘要:和谐社会的概念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也是我国的重要战略要求。所谓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趋势。民法的基本原则与这一内容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本文主要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与民法基本原则进行研究。
关键词:和谐社会;民法;基本原则
一、和谐社会中民法起到的作用
(一)民法注重以人为本
民法属于人法,其有助于在社会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其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起到基础的作用。人是社会关系的主要内容,社会各项工作与立法都应该在人的基础上进行,民法是在民事主体上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行处理的法律,其将人作为立法的出发点,所以民法也属于人法。在和谐社会的构建环节中充分认识民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民法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民法中的民事主体制度也是民法的核心内容,民法对于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也是对民事主体资格的规定,民事权利的内容也是公民在民事权利范围内所享有的,民法对人的健康权、生命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等进行全面的规定,是人成为社会与法律关系主义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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