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祭“非礼”与“成俗”研究
2016-02-01毛国民
现代哲学 2016年4期
毛国民
墓祭“非礼”与“成俗”研究
毛国民
“墓祭”是儒家文化中一项重要的礼仪,但“古”代是否有“墓祭”一直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厘清。究其缘由,主要有三:一是“墓祭”概念界定不清,二是“古无墓祭”之“古”的时间节点不清,三是墓祭“非礼”与“有无”因不属于同一层次的话题而纠缠不清。“非礼”属于价值层面的话题,而“有无”属于事实层面的问题。从价值上看,狭义墓祭乃“非礼”勿容置疑;从事实层面看,广义墓祭在秦汉之后已经“成俗”。
墓祭;礼;成俗;朱熹
先秦前期,“凡葬而无坟,谓之墓,言不封也”*[汉]杨雄撰、[晋]郭璞注:《方言》卷13,《丛书集成初编》第1177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5年,第134页。。一般情况下,“墓”葬庶人或者下层贵族,而“冢”(大坟或大防)则葬王及上层贵族。这样,贵族有“墓祭”可能,而平民阶层几无“墓祭”可能。原因很简单,即平民无“坟”,后人也许都找不到“先人”之墓。
至秦汉时期,坟与墓、冢开始通用,且“墓”上不仅加丘,还开始在墓侧添加建筑,如“享堂”、寝、陵等。由此,“墓祭”应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说,“墓祭”别于庙祭,是指凡在墓地进行的一切祭祖行为,包括在墓侧建筑如享堂、寝、陵等场所中的祭祀祖先活动。而狭义的“墓祭”,即后人定期(清明或其他时节)到坟墓(肉身埋藏处)前,祭祀自己特定祖先的行为。当然,狭义概念不包含享堂、寝、陵等墓侧建筑或坟墓之外的旷野中的祭祀活动(如“祭后土”、祭于陵等)。狭义“墓祭”的特点是:“墓祭”是一种在墓成之后举行的祭祀仪式,不包括下葬时的墓祭和祭后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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