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审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研究
2016-02-01魏子琪
法制博览 2016年33期
魏子琪
烟台大学,山东 烟台 264005
未成年人审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研究
魏子琪
烟台大学,山东 烟台 264005
羁押与非羁押事关国家资源分配,直接影响侦查、公诉、审理的衔接,确实关乎刑事案件嫌疑人、证人、受害人的利益,对我国当前法治体系及刑事法治的建设意义甚巨,其中,特殊群体的非羁押研究更具必要性,亟需建立更为完善的制度系统。
未成年人;审前非羁押;配套措施
一、未成年犯罪人审前非羁押制度相关概念
(一)审前非羁押
审前非羁押,也称为“审前不被羁押”,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严格限制对被追诉人适用羁押措施,除符合法律规定的羁押事由,且基于诉讼保障之目的而确有必要,方可采用羁押;否则,不得实施羁押。
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一个特点就在于它的强制力不强,并不是以剥夺被追诉者的人身自由权利为目的,而是为了不影响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暂时性地约束其人身自由,这是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双重价值目标的有机结合。
(二)未成年犯罪人非羁押
相较于刑事拘留和逮捕,羁押其实并不是一种强制措施,而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适用拘留或逮捕措施后所产生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实然状态,并不等于拘留或逮捕。拘留或逮捕本身就意味着羁押,羁押并没有其独立的法律地位。如今,全世界对未成年犯罪人身心健康保护给予了较以往更多的关注。但受传统观念和社会现实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无论是在执法观念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存在着忽视逮捕必要性条件,不愿或者说是不敢适用非羁押措施的现象。……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