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赠与纠纷无过错方权益保护调查报告
——以新乡市红旗区为例
2016-12-29宋森
法制博览 2016年33期
关键词:爱情
宋 森
青海民族大学,青海 西宁 810007
婚前赠与纠纷无过错方权益保护调查报告
——以新乡市红旗区为例
宋 森
青海民族大学,青海 西宁 810007
为研究婚前赠与纠纷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问题,笔者以新乡市红旗区为调研范围,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裁判文书汇总整理的方法,找出当前社会状态下婚前赠与纠纷产生的原因,汇总婚前赠与纠纷无过错方权益保护的依据,分析目前对此项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四项完善对策: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调解机制,依法保护无过错方与严肃追究过错方责任,结案后遗症考量,加强公民个人自身修养。
婚前赠与纠纷;无过错方;权益保护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础单位,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往往要经历相识、相交、相知、倾心的过程,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恋爱过程。我觉得,爱情是因两个人互相欣赏而开始,在两个人互相理解中而延续的。在这句话中有三个关键词:互相、互相欣赏、互相理解。很难想象一段感情是没有互相欣赏作为基础的,若是,便不能称之为爱情。比如为了一些功利性的目的:生育、金钱、权利等等。爱情本身是纯洁神圣的,以前是,现在也是,只是人们预想——或者说奢求的爱情一旦出现了破裂,那么可能会变得歇斯底里,会变得“我认识的他(她)不是这个样子的”。
在当下的社会,爱情之中能够构成合法纠纷的(我所谓之合法纠纷乃是指能够被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作出实质裁判的纠纷)往往是财产纠纷,笔者所研究的对象是其中的婚前赠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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