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鉴定制度的三个维度解析
2016-02-01秦利娜张承富刘乃顺
法制博览 2016年33期
秦利娜 张承富 刘乃顺
1.吉林津科司法鉴定中心,吉林 长春 130000;2.长春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吉林 长春 130000
关于司法鉴定制度的三个维度解析
秦利娜1张承富2刘乃顺1
1.吉林津科司法鉴定中心,吉林 长春 130000;2.长春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吉林 长春 130000
在我党第十八次三中全会中,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这标志着我国政府开始直面社会日益增长的司法鉴定需求和司法鉴定供给能力不足的矛盾。为了能够真正实现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本文就司法鉴定制度的三个维度解析进行了具体研究,希望这一研究内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与创新提供理论依据。
司法鉴定;法律制度;三个维度
作为司法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司法体制深化改革自然不能离开鉴定制度创新的支持,而介于我国当下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种种,本文将从法律制度、管理制度、保障制度三个维度对我国司法鉴定制度进行较为深入的解析。
一、我国当下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当下法律界所面临的社会日益增长的司法鉴定需求和司法鉴定供给能力不足的矛盾问题中,这一问题主要表现为科学技术统一性与司法鉴定标准不统一的矛盾、司法鉴定“意见化”与司法鉴定意见质证“形式化”的矛盾、以及司法鉴定统一管理的客观需要与“多头管理”现状的矛盾等多种层面,由此我们能够看出我国当下司法鉴定制度对自身制度创新的迫切需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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