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仙岩湿地保护制度构建
2016-02-01阮婧臻
法制博览 2016年33期
关键词:农村
阮婧臻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207
二仙岩湿地保护制度构建
阮婧臻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207
我国对湿地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很多城市都在增加湿地面积,提高生态质量。但是农村地区,经济落后与湿地保护存在明显的矛盾,如何在更好保护湿地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湿地保护的一个发展方向。生态农业,合理布局等方式的采用对湿地保护与农村经济都有重大意义。
湿地保护;三农问题;可持续发展;生态农业
湿地是“地球之肾”,对自然和人类都有重要的作用。我国在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之前对于湿地的认识不够,湿地破坏较为严重。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实行,我国对生态环境不断加大保护力度,在湿地上也作出了很大的努力。我国建立了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制度保护湿地,保护水土,但是这些仍不能完全将我国现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特别是很多分布在城市之外的,经济落后地区的湿地,它们面临较大的保护压力。如地处湖北省咸丰县西北部的二仙岩湿地自然保护区就存在着经费不足,开发设计不合理,农民参与度低等问题,对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有很多的不良影响。农村湿地保护既具有一般湿地保护的要求,也有很多独特之处。农村湿地具有被破坏后易复原性,管理机构少,整体社会环境较容易保护等特点。
一、农村湿地保护的特殊性
(一)农村湿地被破坏后更易复原
城市湿地的破坏多为工业污染和转为建设用地,工业污染后的湿地难以通过自净能力恢复,而建设用地重新退为湿地也只能成为人工湿地,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很难重新恢复。……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