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革新走向
2016-02-01陈晨
法制博览 2016年33期
陈 晨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浅谈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革新走向
陈 晨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人民陪审团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制度,为完善现有的不足、更好发挥陪审员的审判、调解和宣传的作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办法》体现其创新方向在于人民陪审员由精选走向大众、长期走向随机、专业走向常理,以真正实现代表人民、为民发声的初衷。
人民陪审员制度;创新;启示
陪审团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司法制度,被誉为“不仅仅是一项司法机制,也不仅仅是宪法的一个车轮:它是一盏明灯,向人们显示着自由长存”①。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历经起伏,而在新时期法治国家建设中,更是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含义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吸收符合一定条件的普通公民作为人民陪审员,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共同审理案件的一项有中国特色制度。该项制度实际上是重新分配审判权,将公民带入法庭来代表群众,发挥审判、调解和宣传作用,使得对司法的信任在公众中传递。②这种制度为司法民主提供了发展空间,为群众提供了参与司法的机会,从而提高审判的公正性和社会法治。
托克维尔认为,有陪审员参加的法庭是免费的学习,“这个学校向人们传授治国的艺术,培养公民的守法精神”。③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大众有机会进入司法程序、了解法律体系,结案后,可以到社区做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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