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后时间推断在杀人案件中的应用分析
2016-02-01周明
法制博览 2016年33期
周 明
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湖北 咸宁 437000
餐后时间推断在杀人案件中的应用分析
周 明
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湖北 咸宁 437000
目的:探讨餐后时间对死亡时间正确推断的辅证作用及影响因素。方法:通过二个已知进餐时间的案例与尸检胃内容物量及性状的变化相比较。结果:根据胃内容物推断餐后时间在有些个体与正常胃内容物消化排空时间有一定差异。结论:餐后时间作为死亡时间推断辅证作用时,要考虑多种影响因素,综合分析。
餐后时间;杀人案;推断
餐后时间的正确推断,对死亡时间的确定,可起补充辅助和相互验证的作用,但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和胃肠的蠕动受多种多样因素影响,如食物种类性状、饮食习惯、死者职业、精神状态等。笔者在检案中遇到两例,现报告如下。
一、案例
案例1,某年某月15日上午8时,在某旅社一双人客房中发现一具男尸,尸体床边地面上有许多新鲜桔子皮及苹果皮。尸检胃内容物量约150克,为黄白色糊状物,根据尸斑,尸僵等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为距尸检时间12小时,即某年某月14日24时,(尸检时间为发现尸体当天上午12时)餐后时间3小时。
案例2,某年某月18日下午8时在某市一公路边的黑色桑塔纳车驾驶室内发现一具男尸,尸检胃内容物可见少量成型的饭粒及蔬菜叶,量约300g,推断死亡时间为距尸检时间24小时,即某年某月17日下午8时,(尸检时间为某年某月18日下午8时),餐后2小时。
二、讨论
(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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