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民商事诉讼中的角色
2016-02-01胡彦昌梁国武
法制博览 2016年33期
关键词:法律
胡彦昌 梁国武 肖 军
镇平县人民检察院,河南 南阳 474250
检察院在民商事诉讼中的角色
胡彦昌 梁国武 肖 军
镇平县人民检察院,河南 南阳 474250
一般而言,检察院在民商事诉讼中的干预程度与检察院希望诉讼能够实现的目标是分不开的。本文主要讨论检察院在民商事诉讼中所扮演的角色,主要是从民事社会制度和公共秩序、弱势地位者以及法律和利益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检察院;民事诉讼;扮演角色
检察院作为法律的监督者,其主要的任务就是通过公诉权的行使,对案件提出诉讼,从而保证法院对于刑事的判决的公正性以及判决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在刑事案件诉讼之外,某些民商事诉讼中,检察院承担着更为重要的角色,在民商事诉讼当中,检察院的角色不再是控告人,而是辩护人。通过对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详细研究,以及检察院参加这种民事商诉讼中所需要具备的标准就会发现检察院在民事商诉讼中或多或少都参与了诉讼。检察院参与民事商诉讼的程度是与该诉讼所追求的目标是息息相关的。以下主要从检察院是民事社会制度和公共秩序的守护人、检察院是弱势地位者的保护人、检察院是法律和利益的律师这三个方面详细分析检察院在民商事诉讼中的角色。
一、检察院是民事社会制度和公共秩序的守护人
(一)检察院为维护社会制度而作为当事人提出诉讼
由于文章篇幅的限制,因而本文主要是对于比较有代表性的民商事诉讼案件进行相关的分析,总而言之,在此类案件的诉讼当中,检察院主要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制的要求,具有为维护社会秩序而诉讼的职能以达到主张社会权利的目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